银行消费贷款优惠 最低利率并非人人可享

发布时间:2024-12-31 00:12:58 来源: sp20241231

  春节已过,银行推销个人信用贷款的势头依然火热。

  前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不少银行再次推出个人信用贷款利率促销优惠活动,通过抽奖、发券、限时特价等方式大力营销,各种活动让人目不暇接。

  目前,有国有大行的最低利率已降至3%,部分股份行和城商行的最优惠利率甚至低于3%。

  银行个人信用贷款利率持续下降

  “春节前,好几家银行都给我发短信,推销消费贷款,我看利率都比之前低了。”东城市民李女士表示。去年6月工行给李女士发来的推广短信称,当时办理工行个人信用贷款,最低可享一年期贷款年利率至3.65%;今年1月10日,这一利率已降至3.45%。还有农行的网捷贷,最低利率也从去年夏天的3.6%左右降至3.45%。

  湖北读者邢先生春节前也收到某股份行的推广短信。类似的短信他之前也收到过,最低利率去年9月是3.6%,10月是3.3%,12月是3.5%,今年以来又先后降至3.3%和3.1%。

  下调个人信用贷款利率的远不止以上两家银行。最近不少银行的个人消费贷款都进一步降息。比如,2月23日,邮储银行广东分行发布的宣传信息显示,该行邮享贷20万元以内额度秒批秒贷,年化利率最低3%,3个月前这个最低利率还是3.39%。

  促销活动形式多样

  北青报记者发现,趁着春节的消费旺季,不少银行推出丰富多样的优惠活动,吸引新老客户“出手”个人信用贷。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推出闪电贷“新春五重礼”,无论是申请、建额、提额、余额达标或是提款,均有优惠券或赠礼,纯新客户可享最低利率3%。

  中信银行“信秒贷”也推出春日钜惠活动,优质企业客户可得6折利息券,折后年化利率(单利)为3.28%起;如果幸运获得限时秒杀的6折利息券,年化利率(单利)最低可降至2.98%。“该活动持续到3月31日,目前的审批标准为当前不得有逾期,征信查询次数近6个月不能超9次,信用卡额度使用率不得超过80%等。”该行一位客户经理介绍称。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推出“年末特惠感恩回馈”,“京e贷”贷款额度最高为100万元,年化贷款年利率最低为2.98%。

  最低利率并非人人可享

  银行宣传广告中打出的最低利率是不是“见者有份”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只有少数优质客户最后能享受到让人动心的最低利率。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为防止消费者产生误解,各家银行的消费贷款推广海报会在最后加上提示:“产品利率以实际办理利率为准,如有疑问,请详询当地网点”“具体利率以页面实际展示为准”“具体贷款额度及利率以审批结果为准”。

  还有一些促销活动的页面上明确表示,最低利率只提供给特定人群或者有限制条件,一般只有符合条件的纯新客户才能享受,有的还有限制使用时间。比如,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表示,2.98%的优惠利率只限新户首笔提款客户。招行深圳分行的“闪电贷3%返场”活动规定,只有2月29日前闪电贷建额成功、并且招米值不小于17000的纯新客户才能获得3%利率优惠券,这个优惠券还只限24期及以下贷款期限使用。

  据了解,除了瞄准新客户,不少银行还要求客户在优质单位工作。某股份行客户经理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该行优惠利率仅限白名单客户,主要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世界500强的外企员工。此外,银行的房贷客户、代发工资客户、高端理财客户也会在申请消费贷款时有优势。某国有大行明示,优惠利率适用人群主要是公务员、事业单位、医生、教师、金融行业、央企国企正式员工,上市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该行私行客户。

  银行为何争相推销个人消费贷款

  去年10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央行先后出台金融促消费举措,强调要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并降低消费金融成本。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积极推广个人消费贷款一方面是为响应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应对市场竞争和个贷业务结构变化的现实需要。去年银行存款利率经历三轮较大规模下调,资金成本下降也给银行下调贷款利率提供了空间。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表示,银行用低利率“揽贷”背后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国内宏观政策偏积极,市场利率中枢持续下移;另一方面,国内消费信心和消费贷需求处于恢复阶段,叠加银行积极推动消费贷业务发展,同业竞争较为激烈。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由于存款利率降低等因素驱动,银行资金成本也有所下降,降低个人消费贷款利率具有一定基础。同时,部分银行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希望通过较低利率吸引更多客户,是一种“薄利多销”的促销行为。当前居民部门有效融资需求不足,住户中长期贷款增长乏力,部分银行希望通过发展个人消费贷款弥补这部分信贷增长缺口。

  消费者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

  需要提醒的是,虽然消费贷利率一降再降,消费者也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请,防止过度消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曾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要养成理性消费习惯,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过度依赖借贷消费。要明确自身贷款需求,根据需求确定是否需要贷款以及需要何种贷款。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过度借贷;更不要选择“以贷养贷”“多头借贷”。

  文/本报记者 程婕 统筹/余美英 【编辑:卞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