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8:21:02 来源: sp20241215
中新网 北京4月8日电 (记者 吕少威)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日发布《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其适用对象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或者超低能耗建筑的缴存职工。
征求意见稿提到,支持使用贷款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对于申请贷款购买二星级、三星级绿色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20万元、30万元。
支持使用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对于申请贷款购买A(BJ)级、AA(BJ)级、AAA(BJ)级装配式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上浮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支持使用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对于申请贷款购买超低能耗建筑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限定贷款最高上浮额度。同时满足多个适用条件的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上浮金额可累加,最高可上浮40万元,即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60万元。
征求意见稿还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一是明确依申请受理的原则。借款申请人可在申请贷款时,在申请材料中补充提供能够说明所购房屋属于绿色建筑(含星级)、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的信息页(照片)。
二是明确适用政策的审核机制。公积金中心与北京市城乡建设委搭建数据共享渠道,让数据多跑路。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可通过共享数据获取建筑类型信息的,依据数据信息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对于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但无法通过数据共享信息确定住房建筑情况的,由公积金中心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托有关机构按照政策标准进行评价认定,出具结果后,给予相应政策支持。相关认定结果定期留存备查。评价认定所需时间不计入贷款审核时限。
三是对于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或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等多项政策的借款申请人,按最优惠的一项政策执行。(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