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山林得绿、林农得利

发布时间:2024-11-25 03:42:52 来源: sp20241125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改就此在全国推开。”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在日前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经过各地各部门的接续努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林改得民心合民意,改出了满目青山,促进了农民增收致富。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是党的二十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林业改革发展出台的第一个重要文件,谋划了新时代新征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对于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对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方案》出炉,有哪些新变化?会带来哪些改变?唐芳林表示,《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加快推进“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切实加强森林经营、保障林木所有权权能、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8项主要任务,以及组织领导、试点探索、队伍建设、监督考核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重点围绕“稳、活、融、试”4个字,对深化集体林改作了系统部署。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集体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十分重要。

《方案》明确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提出了进一步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济德认为,在目标设定上,《方案》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统筹推进,突出“四个持续”,即: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在政策设计上,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从产权制度、资源管理、经营模式、投入机制、产业发展等各方面协同发力,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创新举措。

20多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接续递进,成果持续巩固深化。

唐芳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力有序、纵深推进。各地围绕“林改四问”,积极探索、创新作答,努力交出合格答卷,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完成了“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围绕回答“山要怎么分”,开展集体林地确权颁证。全国发放林权证1亿多本,初步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

二是森林质量明显提高。围绕回答“树要怎么砍”,推进森林分类经营和可持续经营。林改改出了满目青山,集体林森林蓄积比林改前增加了近39亿立方米,增幅近85%,有林地面积增加了近4亿亩。

三是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围绕回答“钱从哪里来”,创新林权融资机制,推动集体林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成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四是经营效益稳步提升。围绕回答“单家独户怎么办”,推动林权流转和林业规模经营。培育家庭林场、专业大户、林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近30万个。集体林地产出每亩约300元,比林改前增长3倍多。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8万亿元,部分集体林业大县农民一半以上收入来自林业。

整合经营集体林地 发挥森林“四库”作用

从整体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林地碎片化、集体林综合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认为,一定要在农民自愿自主、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将分散的集体林地整合起来经营,释放规模效应,提高综合效益,更好发挥森林“四库”功能。

记者梳理发现,《方案》在充分吸收基层创新经验的基础上,对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作出了系列部署。

一是积极稳妥推动林权流转。鼓励各地采取措施,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合作、入股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将闲散的林地集中起来,再一个支持各地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将分散的林权适度集中起来规模经营。同时,探索林权折资量化的新路径,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林业经营。国家林草局下一步还将继续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激活林权交易。

二是大力推广合作经营。一方面,支持小农户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经营,比如家庭联合经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股份合作经营、农户托管经营等。另一方面,要发挥国有林场资金、技术和管理的优势,走场村合作的道路。支持分区分类探索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引导国有林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联合经营,实现多方共赢。

三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小农户作用,促进小农户与发展现代林业有机衔接,鼓励各类企业参与林业投资经营,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模式,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让小农户更好融入大市场。

政策“组合拳”形成合力 让林农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集体林分布在广大乡村,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增收致富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

近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集体林的发展潜力。据了解,集体林提供了国内80%的木材,80%以上的经济林产品,各地依托集体林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将油茶、核桃、花椒、枸杞、灵芝等小产品做成了大产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王俊中表示,《方案》明确要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地区振兴、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等政策要形成合力,支持林业大县发展林业产业,要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同时,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公益林可以适当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探索不砍树能致富的新路。”

“《方案》还要求,要支持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发展条件,通过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区经济增长、林农增收致富。”王俊中说。

只有科学合理地利用集体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才能促进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

王俊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实施林业碳汇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鼓励各地实行差异化补偿,让林农保护修复生态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鼓励地方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重点生态区位里的集体林,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通过拓宽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让山区、林区的林农同其他地区一同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责编:郝帅、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