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立法为中小企业发展增势赋能

发布时间:2024-12-01 01:41:26 来源: sp20241201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王佳宁)重点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降低融资成本……近日,《河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审。这意味着河南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将添一道法治保障。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要着力破解融资难题。《草案》提出,河南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相关资金,重点设立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并向小微企业倾斜。同时,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通过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提供优惠利率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

  在经营主体准入准营方面,《草案》提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中小企业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中小企业准入障碍。

  《草案》还明确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基地或平台,开展技术研发与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引导中小企业围绕市场需求,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创新,并支持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共享、融通发展,促进产业集群整体升级,优化产业生态。

  “优质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基础力量,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局长郭瑞山说。

  为进一步建立良好的营商环境,《草案》规定,建立完善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各类政府服务信息,免费提供给中小企业。在此基础上规定“三个清单”,即支持措施清单、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以及税收和涉企收费减免清单,让企业充分了解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助力中小企业发挥促发展、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作用。

  此外,《草案》还对中小企业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规定,着力破解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科学管理难、获得要素难等问题,为企业发展赋能增势。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