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重复检查不再成为患者的“恼火事”

发布时间:2024-10-31 15:40:33 来源: sp20241031

  □罗志华

  刚在一家医院做完检查,换一家医院看病时还需再做一遍,费钱又费时,这是不少老百姓看病就医时的痛点。11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划司司长毛群安介绍,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财政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从今年起开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我们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在医疗健康信息全国互通共享上取得标志性进展”。(11月8日《中国青年报》)

  让患者感到恼火的事有不少,但医院重复做检查,是患者最恼火的几件事之一。看病话没说几句,医生先开一大堆检查单,这是常见现象。有些检查的确必须做,可前不久已做过的检查,为何这么快就重做?在一家医院刚做的相同检查,怎么换一家医院就不算数了?难道不能“结果再利用”?假如医生不管不顾就是要重做,患者难免会猜想,这是想多挣检查费吧?由此看来,重复检查不仅费钱费时,还影响医患关系。

  近年来,在减少重复检查方面,国家卫健委等部门推出了很多有力措施。比如2022年2月,多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明确从2022年3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十四五”全民健康信息化规划》当中,通过信息互联互通来促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也成为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这些举措取得了不俗的成效,目前已有204个地级市开展了检查检验结果的互通共享。

  尤其是,在医疗健康信息全国互通共享上取得标志性进展,将使互认进行得更彻底。因为信息无法互通,是阻碍互认的重要原因,不难想象,仅凭患者手上的检查单,医生是不敢轻易相信其真实性与可靠性的,只有通过医疗机构之间的信息互通加以核实,才能放心互认。信息互通取得标志性进展,意味着至少在技术层面,为结果互认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也要看到,当前所取得的成效,与老百姓的期待还有不小的距离。信息互通难免有鞭长莫及的时候,信息基础设施较差的基层医疗机构尤其如此。关键是,不互认外院的结果,既可能出于信息技术原因,更可能涉及态度与观念。比如一家医院若想通过重复检查获利,就可以找出很多不互认的理由,比如病情发展很快需要复查、试剂不同或单位不统一等。“心魔”不除,信息互通等技术方面做得再好也不行。

  减少或避免医院重复检查,还需多层面作出不懈努力。除了要加速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之外,强化医保基金细节监管也很有必要。此外,相关医改举措也应同步推进,比如按病种付费若能得到广泛普及,重复检查反而让医院吃亏,医患就会变成减少重复检查的“同路人”。这类措施一同推进,可使减少重复检查既拥有必备的技术条件,又受到有力约束、出于医患双方的自觉自愿。(羊城晚报)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