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2 00:34:05 来源: sp20241222
中新社 首尔12月21日电 (刘旭 金琳)21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在两起强征劳工对日索赔案中驳回日本企业上诉,维持原判结果,认定三菱重工和日本制铁公司两家日企就日本殖民统治朝鲜半岛期间强征现韩籍劳工进行赔偿。
韩国大法院判决涉事日本企业须向每位受害者的家属支付1亿至1.5亿韩元的赔偿金(约合人民币54万元至82万元),总计赔偿金额为11.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40万元)。
对此判决结果,日本政府21日表示“非常遗憾且无法接受”。
据韩媒报道,2013年3月,此次诉讼的原告郭某等7人向日本制铁提起诉讼,他们在1942年至1945年期间被日本制铁公司强征为劳工。另有3名强征劳工受害者及1名遗属曾于2014年2月针对三菱重工提起索赔诉讼。
在这两起诉讼的一审和二审庭审中,法院均承认了日本企业的赔偿责任。此后,三菱重工和日本制铁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如今两起诉讼中的10名受害者均已离世。
此前2018年,韩国大法院在与此次诉讼案件类似的强征劳工案件上,认定《韩日请求权协定》不妨碍强征劳工受害者起诉企业,判令涉事日企赔偿原告。但直到目前,日本企业方面仍拒绝支付损害赔偿金。
作为解决方案,今年3月,尹锡悦政府提出了由韩国政府和企业代为支付判决金的“第三方代赔”方案,但部分受害者拒绝领取。(完) 【编辑:管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