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这些新规将影响你我生活

发布时间:2024-12-26 06:46:50 来源: sp20241226

  《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自4月1日起施行。标准明确,托育机构应取得提供托育服务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应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 人脸识别系统测试方法》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规范和统一人脸识别系统的测试方法,提高人脸识别系统的测试质量和可信度,促进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和应用。

  《征信投诉办理规程》自4月15日起施行。规程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统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投诉渠道,简化对投诉人的身份核验要求,新增材料审查、投诉中止、合并办理等流程。

  《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自4月18日起实施,明确要提高准入标准。提高主要出资人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标准,以及最低持股比例要求,强化主要出资人的股东责任。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生鲜食用农产品》自4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过3层包装,水果、畜禽肉、水产品不超过4层包装。

  新修订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自4月1日起实施。标准增加智能化服务要求,包括智能安检系统和智能信包箱、智能快件箱、快递无人车、无人机等智能收投服务终端相关要求。

  新版国家标准《导游服务规范》自4月1日起实施。规范明确导游应严格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安排购物活动,不应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诱导、欺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中央储备棉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中储粮集团和承储企业不得擅自变更中央储备棉储存库点,不得虚报、瞒报中央储备棉数量,不得擅自串换中央储备棉品种。

  《煤炭行政处罚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强调行政处罚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对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适用简易程序;其他煤炭行政处罚,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自4月1日起,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未依法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不得生产、进口和销售。

  4月1日正式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为期一年。纳入试点范围的参保工伤职工包括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和异地转诊转院的工伤职工。

  自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其中明确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包直发”责任、劳务分包单位的直接用工责任,从农民工的合同签订、用工派遣、实名考勤、薪资发放等各方面提出了管理要求。

  4月1日起,山东青岛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本次调整适用于青岛新发放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的《关于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通知明确,符合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时,二孩家庭另加20万元,三孩家庭另加40万元。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