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3:11:13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上海1月16日电 (记者巨云鹏)记者从16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沪苏浙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苏州嘉兴两市政府近日共同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示范区未来三年重大建设项目明确了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据介绍,《行动计划》重在推动更多功能性项目早出形象、快出功能;重点聚焦先行启动区,重点关注跨区域、跨流域、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项目;同时围绕示范区建设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更加强调项目成熟度,更加突出高能级、牵引性项目的落地,加快提升示范区集聚度和显示度;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合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两省一市三级八方的项目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力度,同时加强向上争取,为项目建设赋能,进一步调动项目实施主体积极性。
《 人民日报 》( 2024年01月17日 03 版)
(责编:卫嘉、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