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规范上市券商市场化融资行为

发布时间:2024-11-05 21:05:58 来源: sp20241105

  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10日发布修订后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下称《规定》)。新规明确规范上市券商市场化融资行为。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2009年证监会发布《规定》,并分别于2010年和2020年进行了修订。随着公司治理规则体系不断成熟,上市证券公司整体保持规范稳健发展态势,但仍面临“大而不强”的问题,在发展理念、内控治理、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距离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为此,有必要根据当前监管要求和行业发展形势,对《规定》进一步修改完善。

  新规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规范市场化融资行为。要求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对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规范。强调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融资、担保、销售金融产品等方式,侵占上市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客户的合法权益。

  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及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短期激励,不得过度激励,要求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持续健全考核问责机制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依法依规披露薪酬有关信息。

  进一步突出价值创造与股东回报。明确上市证券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结合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制定对股东回报的合理规划,对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进行合理平衡,重视提高现金分红水平,鼓励形成实施股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积极通过一年多次分红及回购注销的方式提升股东回报、优化治理结构。

  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督促上市证券公司将《规定》的一系列新要求落实到位,并将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全行业辐射。

(责编:王震、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