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0:14:14 来源: sp20241102
文/赵斌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提及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内容,并明确:“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是口号,“第二十条”已被唤醒,还要持续落到实处。“第二十条”是什么?
“第二十条”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该如何理解该条法律?
首都师范大学刑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肖怡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理解“正当防卫”建议从主观条件、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限度条件入手,在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认定与适用时,这五个条件缺一不可。
第一,起因条件是存在现实的、具有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第二,时间条件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第三,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行为必须只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人本人实施;
第四,意图条件是指在目的上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第五,限度条件讲的是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公开内容,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面临不法侵害,任何人都有行使防卫的权利而没有回避、忍受的义务,正当防卫是被法律肯定和积极鼓励的行为,防卫人是否选择报警或避让并不影响其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
同时,正确适用正当防卫还有鼓励见义勇为的意义,对维护社会正义至关重要。
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要用这一法律条款“已被唤醒”来体现我国的法治进步成果?
它是怎么“被唤醒的”?
我国1979年刑法对正当防卫制度有明确规定以来,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已做到有法可依。但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2020年8月印发)未颁布实施之前,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对正当防卫认定中的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与互殴等情形的判定存在许多争论,再加上一些案件本身情况错综复杂、取证受限等,导致对正当防卫的精准把握难度较大。
肖怡认为,我国社会进步和法治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法治观念的提高,以及执法机关办案人员法治素养、办案能力和正义担当的提升等,都是“唤醒”正当防卫条款“第二十条”的重要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对77名被告人以正当防卫宣告无罪。报告举例说,付某酒后夜间到马某家砸门、叫嚣杀人,马某告知其找错人并报警,付某不予理会并砸碎多片窗玻璃,马某持刀出门制止,付某与其厮打,马某手、背部受伤,付某被刀伤多处致失血性休克死亡,法院认定马某属正当防卫,宣告其无罪。
在2023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中也有内容显示,指导办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连续三年发布17件典型案例,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理念。认定属正当防卫不捕不诉1370人,是该数据统计前五年的5.8倍。
肖怡表示,随着山东聊城“于欢案”和江苏“昆山反杀案”之后,2020年8月《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印发,2022年12月《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发布,进一步细化明确刑法第二十条内容。这两部《指导意见》虽然关注度不像知名案件高,但司法机关尤其是办案人员真正把《指导意见》应用到司法实践中,将是进一步“唤醒”“第二十条”的重要一步。
该怎么应用“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权利。
肖怡认为,不仅法律从业者要正确认识理解正当防卫的意义,广大人民群众也应该充分了解该条法律。它不仅可以在必要时候充分发挥公民的正当防卫权,还有助于避免防卫过当等给个人带来不必要损失和负面影响。
我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在行使正当防卫权利时应注意什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在接受 中新社 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表示,掌握好认定正当防卫的“五个关键条件”,才能正确行使该项权利。大部分正当防卫都是在突发情况下作出的正常应急反应,一般并无充足时间思考。但是,在“被动还是挑唆”“防卫还是互殴”以及“正当还是过当”这几个方面要多加小心,形成正确合法的认知非常必要。
张明表示,起因、过程及行为人一贯表现等综合情况,都会影响办案人员对是否成立正当防卫的判断。同时,还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理由正当。为什么会打人、起因是什么?起因谁对谁错?在此过程中,谁激化了矛盾?在这些节点都很重要,务必要取得有力证据。
对于故意以语言、行为等挑动对方侵害自己再予以反击的防卫挑拨,一般是不予认定为防卫行为。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