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2:18:02 来源: sp20241110
人民网北京6月18日电 (高清扬)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动力,也是加快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战场,更是壮大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形势。
新质生产力最突出的代表是近年来取得革命性突破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技术突破层出不穷,以大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席卷全球,其影响日益广泛和深刻,将带动生产力和生产效率革命式的升级换代。
然而,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取得突破,社会治理问题也随之出现。例如,人工智能通过收集和分析海量数据,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肖像权侵权等。
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建设。在近日召开的“2024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论坛”上,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彭森表示,应在实践中进一步对数据要素的权属界定、安全治理等进行探索和规范,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开辟道路。
面对数字时代的法律变革,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原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认为,要客观地认识人工智能发展对人类生活的影响、努力找寻人工智能推动法律变革的底层逻辑、努力实现法律变革与人工智能的同频共振。
“要明确人工智能系统的安全责任和问责机制,推动形成公平合理、开放包容的国际人工智能治理规则。”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教授、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方新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是一次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它正在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并将成为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引领性力量。
因此,有利于人工智能技术研究、开发、应用的政策环境同样不可或缺。据了解,在政府部门和市场力量的双重驱动下,我国人工智能产业蓬勃发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已超5000亿元,企业数量超过4300家,从基础支撑、核心技术到行业应有的产业链条正在形成,不断促进企业突破既有生产边界。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方新表示,目前,这一领域缺乏有影响的人工智能开元开放平台和相应的高端人才,迫切需要加大支持力度,特别是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激励产学研用等各方主体的投入和参与。
面向未来,人工智能技术还将面临不断的迭代、革新,同时也将更广泛、更深入地渗透到产业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治理等方方面面。“只有推进法律、伦理、政策以及技术标准形成一个多元共治的局面,才能够综合治理人工智能的发展。”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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