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6:08:07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网 1月12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监局12日发布关于恢复中药天花粉及制剂出口的通知。通知表示,为促进中药产品对外贸易,综合考虑我国天花粉及其制剂出口企业诉求、生产情况等,即日起恢复天花粉及其制剂出口。原卫生部、原经贸部、海关总署《关于加强对中药天花粉及制剂管理的通知》〔卫药字(89)第5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