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2 06:00:50 来源: sp20241102
中国考古经过百余年发展,已构建起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无数考古人见证、推动这一事业,从筚路蓝缕走上规范化发展之路,前不久离开我们的考古学家黄景略是其中的代表。
1982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开启依法保护管理文物的新征程,黄景略作为文物工作者代表参加了条文的制订。改革开放后,如何健全以文物保护法为内核的考古法律体系成为萦绕他心头的大事。
1983年2月4日,文化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发掘证照》,首先确定和完善了发掘单位资质、发掘项目申请与考古发掘工作执照制度。故宫博物院研究员李季是这两个文件出台的亲历者。当时他和几位年轻同事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国家文物局文物处,在黄景略这个“考古大管家”的手下准备大展宏图。几个年轻人看到各地报来的考古工作申请书五花八门,没有统一的格式,觉得应当推动考古申报规范化,于是制作了固定格式的申请书,专门设计了考古发掘证照。“现在想一想,没有黄先生的支持,这些工作不可能进展得这么顺利。”李季说。
上世纪30年代出生于福建惠安的黄景略,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1956年毕业后进入文化部文物管理局,长年奔波在各大考古现场,参与或主持河南洛阳东周城、河北燕下都、山西侯马晋国、山东临淄齐国故城、湖北江陵楚纪南故城等遗址的调查发掘工作。1960年到1963年底,他来到山西支援侯马地区的考古工作并任副队长。侯马工作站因1952年发现的侯马晋国遗址的重要性和“配合基建考古的长期性”而设,被誉为“新中国考古第一站”,是当时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田野考古工地。有些人过去没有从事过田野考古工作,为了统一认识,黄景略拟定田野发掘的要求、步骤、记录的格式,作为工作规程发给每个人,这些成为后来《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雏形。
1984年3月,国家文物局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考古发掘工作会。夏鼐等提出要重视考古发掘质量,制定“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被列为会议重要议题。制定工作由黄景略主持,参加讨论的都是在一线工作的各省考古所所长,张忠培、严文明、俞伟超等考古学家陆续加入。大家各抒己见,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李季说:“会议结束后,我们从成都到重庆,从重庆坐船到宜昌,一路都在讨论具体章节。那条船很简陋,大家就在船上废寝忘食地讨论。当船驶到终点宜昌时,《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框架与内容也就差不多了。”1984年5月10日,文化部发布《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内容涉及考古调查与考古钻探、遗址与墓葬发掘、发掘资料整理与发掘报告编写等一条龙的内容。这是我国田野考古发掘工作第一部科学技术标准,长时间规范着田野考古工作。
黄景略适时参与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1989年10月20日,国务院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及时制定水下文物保护行政法规,为我国维护水下文物主权和安全,开展水下文物保护利用和考古提供了重要法规保障。199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考古涉外工作管理办法》颁发实施,确立了涉外考古工作基本原则。1990年4月20日,国家文物局颁发《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加强了考古经费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
1984年9月起,黄景略和张忠培、严文明等一起举办了6期田野考古工作领队培训班。黄景略身体力行指导田野考古,他常说:“不怕挖错,只怕不知挖错、错在什么地方。”为人随和的他,在考古现场一丝不苟、格外认真,每个领队都很忐忑,生怕自己答不上黄景略的问题。这是改革开放后最大规模的一次考古人才培养,共培训学员140余人,形成了一支本领过硬的考古领队“铁军”,不但有效缓解了当时领队人才青黄不接的窘迫,更重要的是传承了吃苦耐劳、重在实践的良好学风。
黄景略是中国考古事业发展的重要组织者。他推动了中国水下考古事业的发展,指导和参与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长江三峡文物保护工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和管理、考古工地和文物保护展示工程检查等,推进大遗址保护、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他曾说,最开心的是看到中国考古事业厚积薄发、后继有人。如今,一大批优秀考古人才开始挑大梁,接续奋斗在中国考古的广阔田野。
《 人民日报 》( 2024年08月03日 08 版)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