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

发布时间:2024-11-01 20:00:41 来源: sp20241101

  南方日报评论员

  1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对标国际一流水平,聚焦经营主体关切,在推改革、扩开放、促创新上持续用力,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支撑。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今年4月视察广东时,赋予粤港澳大湾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的全新定位,要求广东“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广东深化改革开放的大机遇、大文章抓紧做实,摆在重中之重,以珠三角为主阵地,举全省之力办好这件大事”,为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是招商引资的“强磁场”,是区域形象的“金名片”。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就要锚定“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进一步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发展之基、活力之源。《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四年多来,广东携手香港、澳门,协同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共同建设世界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港珠澳大桥、南沙大桥先后开通,深中通道主线正式贯通;广州白云站投入运营,广汕高铁、汕汕高铁相继开通;“澳车北上”“港车北上”政策接连落地,“粤车南下”明年可期……“轨道上的大湾区”建设持续推进,“1小时生活圈”基本形成。股票“深港通”、债券“南向通”、利率“互换通”等政策实施,资本市场互联互通;丝苗米、凉茶、楼宇、冷链等越来越多领域拥有“湾区标准”;“经珠港飞”客运项目正式开通,粤港合作站上新风口……大湾区建设在不断突破旧有体制机制、在不断建立新的“湾区链接”的过程中稳步前行。以湾区之名,举湾区之力,粤港澳三地携手推进大湾区“软硬联通”,极大方便了人员、资金、货物、信息等要素的流动,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高水平。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纵深推进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就要落实好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不断打开大湾区发展新天地。

  促进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创新引领、互利共赢、开放包容,不断增强大湾区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要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加强粤港澳合作共建,增加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扩大公共资源配置范围,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大湾区居民;依托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基层治理改革创新,探索更多培育和发展壮大经营主体的举措,更好发挥大湾区创新引领作用;注重做好改革系统集成,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深化粤港澳互利合作,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整体提升;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在制度型开放上迈出更大步伐,促进营商环境深层次改革,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此次发布的三年行动计划从市场、政务、法治、开放等方面作出部署,着力推动大湾区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落实好三年行动计划,就要进一步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涉企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共享,营造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营造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提升“引进来”吸引力,增强“走出去”竞争力,建设国际人才高地,促进包容普惠创新,营造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度,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

  大湾区,大机遇,大未来。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对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携手港澳共同推进大湾区营商环境建设,充分释放大湾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高质量高标准加快建成国际一流湾区。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