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08:36:46 来源: sp20241130
央广网北京8月26日消息(记者汪宁)据媒体报道,近日,黑龙江安达市一名14岁初中生(小聪)因在课堂上服用处方药卡马西平而昏迷,最终被紧急送入ICU抢救的事件引发社会关注。
事发后,小聪告诉记者,这药吃了“能致幻,放松心情”。他之前还吃过几次右美沙芬片,药效差不多,都是在当地某大药房购买的。购买时,药店均未向其要医生处方。
公开信息显示,卡马西平属于精神类药物的一种,主要用于治疗癫痫、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预防或治疗躁郁症等。右美沙芬是一款常见的止咳药。2021年底,国家药监局将右美沙芬由非处方药划转为处方药。2024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右美沙芬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7月1日起施行。
日前,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药店处以警告、罚款和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处方药,是为保证用药安全,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具有依赖性易导致滥用,或具有毒性等潜在风险,患者自行服用并不安全。
那么,处方药该如何销售和购买?一些药店为何能违规售卖处方药?该如何加强处方药物管理?对此,记者采访了医学专家和律师。
处方药该如何销售和购买?
据媒体报道,小聪大量服用处方药卡马西平后,意识不清,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教授、国家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邓勇表示,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药品,违规用药可能会带来风险。首先,在没有医生指导下,可能选择不适合自己病情的药品,导致治疗效果不佳,延误病情。其次,处方药通常具有特定的使用方法和剂量要求,违规用药可能导致药物过量或不当使用,会增加发生不良反应的风险。比如,造成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此外,患者可能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在没有医生专业判断的情况下,容易引发药物相互作用,影响药效,甚至危及生命,错误用药还可能掩盖真实病情,使医生难以准确诊断和治疗。
他说,销售和购买处方药均有严格要求,患者可以凭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医院药房或在具有处方药销售资质的零售药店购买。在售卖处方药时,销售人员应注意严格审核处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确认处方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信息准确无误后,向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包括用药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药店需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设立处方审核区域,确保处方审核过程规范、严格。此外,需建立处方药销售记录,包括处方来源、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等信息,以便追溯。
违规销售处方药会受到哪些处罚?
据媒体报道,小聪事后介绍,他是在安达市某大药房购买的处方药卡马西平。
对此,安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涉事药店下达了处罚书,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罚结果:警告;罚款5.928173万元;吊销许可证件。决定处罚日期为2024年7月26日,处罚公开日期为2024年8月1日。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介绍,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第三十八条:药品零售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他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情节严重,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15〕129号)第七条规定:“行为人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许浩表示,行为人出于医疗目的,违反有关药品管理的国家规定,非法贩卖上述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二)以买药品赠药品或者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直接或者变相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三)违反本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药师或者药学技术人员管理要求的。
该如何加强处方药物管理?
小聪表示,他之前还吃过几次右美沙芬片,都是在当地药房购买的。他在购买时,药店工作人员并未问他要医生处方和身份证。
对于涉事药房,根据安达市监处罚[2024]46号文件显示:经查,你单位营业员殷某于2024年6月5日未凭处方向未成年人XX销售一瓶处方药卡马西平片,致使XX在食用后产生了药物中毒,造成危害后果。
2024年5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检察院开展违规销售处方药公益诉讼“回头看”行动,与相关监管部门共同走访辖区药店,实地查看处方药进货、销售记录。
2023年1月,辽中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检察官李晓文在办案过程中,注意到涉案未成年人的一句话。美沙即右美沙芬,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处方药,未成年人轻而易举就能买到这个药吗?在讯问中,涉案未成年人表示:“可以买到,药店没跟我们要处方,给我们的是没有外包装的药片……”
2023年3月,辽中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检察官还对同期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调查是否还有涉案未成年人服用右美沙芬等药物的情况,同时对药房经营者、购药人员等进行询问,调取药房进出货记录,最终确认多家药店存在向未成年人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情况。
今年6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一起案例称,人民法院针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因监管不到位导致未成年人购得成瘾性处方药物问题,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据通报,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发现涉案的多名未成年人在未开具处方的情况下,从药店长期、多次购买某种含有管制精神药品成分的处方药。该药在大量服用后会产生眩晕、亢奋感,有致幻作用,具有成瘾性,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地区部分药店存在未将该药品按处方药物规范管理、向未成年人销售该药物等违规、违法行为,暴露出成瘾性处方药物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邓勇分析称,一些药店违规销售处方药,首先是利益驱动,为了追求销售额,忽视法律法规的要求。其次,执业药师配备不足或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导致处方审核环节缺失。此外,一些药店对违规行为的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
对此,邓勇认为,应加强监管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对药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销售情况,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强化培训教育,对药店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合规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流通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物市场流通的监测、管控,实行处方药物购买台账管理和购药异常行为预警制度;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