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6 03:52:00 来源: sp20241206
中新网 太原11月3日电(杨静)记者3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服务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该厅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助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教师编制管理、教师待遇、岗位聘用等方面提出若干意见,加快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资料图: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实验小学的学生积极参与校园课外活动。 韦亮 摄《意见》实施范围为山西省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公办中小学校(指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可参照《意见》实施。
在编制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创新编制配备,规范编制管理。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班额、生源、师资结构等将编制分配到各所中小学校,并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肃查处在编不在岗和各种形式“吃空饷”问题,严禁未经审批备案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
统筹优化岗位资源。由山西省人社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全省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求,在备案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对现行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适当调整优化等。加强各类别各层级岗位管理。
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山西将完善招聘办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汇总用人需求数量,报相关部门审定每年用人计划,省级人社部门根据审定数量统一下达全省年度招聘计划。严格教师资格准入。支持学校参与招聘各环节工作,具备条件的学校可自主招聘。
同时,该省将畅通引才渠道。各地积极研究出台引进各类优秀教育人才的政策措施,通过专场招聘等,吸引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到本地中小学校任教。提升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到2025年,全省幼儿园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义务教育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提高5%-10%。
资料图:山西太原,学生们为老师表演手势舞。 张云 摄在岗位聘用管理方面,教育部门按照“总量控制、宏观指导、组织调剂、促进均衡”原则,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科学考核评价。
此外,该省将全面落实教师待遇。建立教师退出机制。对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师德考核不合格人员,原则上调离一线教育教学岗位;违反师德师风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解除教师职务,清除出教师队伍。
《意见》要求,要将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纳入对市县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对改革成效突出的,在名师名校长培养、评选优秀骨干教师、下放职称评审权等方面予以倾斜;对改革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限时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追责问责。(完)
【编辑:李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