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5:15:00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靳昊、陈慧娟)1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行政公益诉讼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自2015年开始试点,并经由2017年6月修正的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6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8万余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的近90%,发出检察建议65万余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000余件。
据了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及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反电信网络诈骗、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
“行政公益诉讼是司法改革创设的新制度,随着公益诉讼立法和实践的加速推进,今后一定会有越来越大的发展空间。”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耿宝建表示,行政公益诉讼涵盖面广、涉及的行政部门多,人民法院的着力点宜放在提起诉讼的案件上,要注重与行政机关在立案前、审理中和判决后的全过程协调,加大司法建议力度。对行政执法中的类型化问题要适时提出司法建议,辅之以座谈、培训、将行政公益诉讼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等手段,与检察机关一道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以点带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会上,“两高”首次联合发布了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据了解,本次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国有财产、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耕地保护、英烈权益、文物保护以及农民工劳动报酬等领域,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具有积极引导作用。
徐向春表示,针对行政机关因法定职责、履职标准、法律适用等认识争议而没有依法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对诉前检察建议不能有效解决公益保护问题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要坚持当诉则诉,通过“诉”的确认推动依法行政。同时,要秉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从诉前程序到提起诉讼再到判决执行持续跟进,确保案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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