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4 11:43:21 来源: sp20241124
7月6日上午,由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指导、上海市法学会主办,以“人形机器人的法治与伦理”为主题的2024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法治论坛在上海世博中心成功举办。
当前,人工智能赛道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新高地、未来产业的新引擎。与此同时,AI商业化落地对监管机制、隐私保护、数据安全、技术控制等提出了一系列法治和伦理挑战,成为全球法学法律界、科技界、产业界专家学者共同关注的焦点。
“从技术角度看,人工智能系统可以分为芯片层、框架层、模型层、应用层。大模型属于人工智能四层架构中的模型层,但却是至关重要的一层。通常意义上,模型层是人工智能的‘大脑’,即模型层的智能化水平通常直接决定了人工智能系统的智能水平。对于具身智能而言,大模型也是其核心组件。”百度公司副总裁吴梦漪在WAIC2024法治论坛产业对话环节中表示,“无论人工智能是否有实体形态,都是基于大模型的智能能力,通过不同的应用方式发挥作用,并基于感知、交互、运动能力上的差异性,来处理不同类型的任务。因此,对大模型及具身智能的治理原则上是共通的,都需要良法善治和规则创新。”
在吴梦漪看来,良法善治要求法律既要灵活适应技术变革,又要谨慎规范市场行为,为新兴技术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治理规则的创新则亟需重新审视过去规则是否适应新的技术发展、是否能应对新技术带来的复杂问题,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权属、算法治理、生态治理等方面的创新。
首先,大模型的发展和应用高度依赖于高质量的数据资源,如何为高质量的数据获取提供制度保障也是在治理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需要加强数据治理,确保数据的合法采集、安全存储、高效利用与合理共享,是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应关注数据权益的分配问题,促进数据资源的公平合理流动。其次,大模型的发展需要对算法进行治理,提高算法的透明度和可验证性,增强公众对技术的信任。最后,大模型技术的发展已经形成了全球性的生态系统,应加强国际治理合作,共同制定国际标准和规则,促进技术的跨国界交流与合作。
当下,人工智能技术正在引领更广泛的技术的发展。尤其是融合了人工智能、传感技术、地图技术以及计算机等诸多前沿科技的自动驾驶,被誉为“人工智能皇冠上的明珠”,其商业化和立法进程也得到了全行业的关注。
据吴梦漪介绍,国内、国外都开展了立法活动以推动和保障自动驾驶的探索实践。在国内,除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首次对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和通行作出规定、制定了违法和事故处理规则外,地方陆续出台了有关智能网联汽车,特别是无驾驶人模式的测试示范应用法律规则,为无人驾驶的发展提供稳定的预期保障。尤其是《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和《北京市自动驾驶汽车条例》,也都在加速推进制定过程中。
国际社会上,美国、德国、日本、英国等国都已经开展了针对自动驾驶产业发展的立法活动,允许自动驾驶的合法上路。今年5月通过的《英国自动驾驶法案2024》明确授权“user-in-charge”和“no-user-in-charge”两种自动驾驶模式上路,在法律层面上认可了车内无驾驶人的无人模式的法律地位。
“人工智能落地应用性高,不同的落地场景有独特的行业特点,需要以包容审慎的态度,制定出符合实践情况和推动发展的法律法规,才能确保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吴梦漪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同样呼吁,要对人工智能采取包容和审慎态度,尤其是当下人工智能的发展不仅赋能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更成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应加快制定促进人工智能发展为主的法律,关注和解决人工智能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制造出来新的问题。联合国人工智能高级别咨询机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张凌寒也表示,不发展是最大的不安全,要全力促进人工智能的发展。
为推进人工智能法治实践、培养专业法治人才、营造健康的法治生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苗生明则表示,要重点加强对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服务未来产业健康发展;同时开展“检察护企”,依法惩治侵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加强科技创新综合保护,继续加强案例指导。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