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举报 欢迎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24-12-05 13:31:19 来源: sp20241205

   中新网 兰州11月28日电 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高度重视群众举报   欢迎社会监督

  中新财经记者 阮煜琳

  11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同步公开了受理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的方式。同日,督察组发布公告,欢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组建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11月22日开始,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图为督察组第一次全会体会议暨临时党支部成立大会。

  高度重视群众举报

  11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甘肃省动员会在兰州召开。组长蒋卓庆强调,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22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并明确,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据媒体公开报道,11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的启动会结束后,督察组组长蒋卓庆、副组长董保同直奔信访来电受理间,第一时间关切举报受理情况。

  “我们要把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和关注点,认真负责加以督察推动解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蒋卓庆说。

  董保同指出,要高度重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的问题,及时转办信访事项,加强回访抽查、跟踪督办。对于一些突出问题,要组织力量第一时间现场核实、现场督办,切实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到位。

11月22日开始,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图为督察组召开专家座谈会。

  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为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致函上述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文件要求,有关省在督察进驻期间,应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握工作节奏,突出工作重点,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对于督察组受理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既要认真核实、坚决整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文件明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督察组与有关省共同承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需要双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共同推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安排督察接待和督察保障工作,能从简的一律从简,能简化的一律简化,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欢迎社会监督

  11月22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布《关于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作风纪律监督举报方式的公告》。公告称,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2日至12月22日进驻甘肃省开展督察进驻。欢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如发现存在违反有关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和生态环境部机关纪委反映。

  根据工作安排,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展开下沉督察已交办五批群众举报件

  根据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督察工作陆续展开,分小组对甘肃省各市州及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现场督察。

  下沉督察是督察进驻的重要环节,主要任务是对重点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对群众举报突出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市州党委、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情况进行督察。

11月27日22时30分许,督察小组仍在工作。

  据公开消息,11月2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交办了第五批群众举报件,共42件(来电34件、来信8件),涉及甘肃省12市州及兰州新区。群众举报反映问题涉及水污染5件、生态破坏14件、噪音污染5件、大气污染6件、土壤污染11件、其他污染问题1件。

  截至11月26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交办群众举报件共131件。目前,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甘肃省交办的五批次群众举报件均已按照程序移交相关市州办理。(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