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4:18:10 来源: sp20241130
中新社 北京2月29日电 (尹倩芸)中国海关总署日前公布《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中国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29日称,设立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
总体方案明确,该商务合作区以国际商务交流为核心功能,满足境外人员短期停留商务活动需求,为国际商务人士在商务合作区内开展商务会见、商务洽谈等活动提供便利。
上海市副市长华源在当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将鼓励和吸引总部型企业、跨国公司及国际机构等在区内开展跨境商务活动、举办国际品牌展会、组织开展国际培训交流,推动离岸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同时,发挥好东方枢纽上海东站和浦东国际机场四期建设带来的国际运输门户枢纽扩容增能优势和境内外旅客增量资源。
目前,国际国内都有一些特殊类型的管理区域,分别对应不同的政策制度设计。孙玉宁表示,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是一个全新区域,是对国际国内各类区域功能的借鉴、集成和创新,其主要依托国际航空枢纽,以促进国际商务交流为目标,在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区、口岸限定区域管理制度基础上,叠加进出境人员便利化政策措施。
在便利人员进出方面,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境外人员搭乘国际或地区航班自浦东国际机场入区无需中国签证,移民管理部门凭商务合作区综合管理机构备案的有效邀请,仅开展国际旅行证件核验。同时,在区内开展商务活动可停留30天,并可根据需要申请延期。(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