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5 19:04:26 来源: sp20241105
本报上海1月16日电 (记者巨云鹏)记者从16日举行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沪苏浙两省一市发展改革委、苏州嘉兴两市政府近日共同印发《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重大建设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为示范区未来三年重大建设项目明确了路线图、任务书和时间表。
据介绍,该《行动计划》重在推动更多功能性项目早出形象、快出功能;重点聚焦先行启动区,重点关注跨区域、跨流域、战略性产业集群等项目;同时围绕示范区建设发展新阶段新要求,更加强调项目成熟度,更加突出高能级、牵引性项目的落地,加快提升示范区集聚度和显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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