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0 00:00:37 来源: sp20241230
“伐木人”变成“护林人”,“砍树人”变成“种树人”。初春时节,徜徉在一片片林海,万物从冬眠的枯黄中打起精神,比着劲儿地变绿。
近年来,黑龙江省林区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林区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生态修复”理念的遥远记忆
“2017年苇河突发山洪,很多村庄被淹,多亏了这片赔偿林,有效减缓了水流,保住了下边的村屯。”苇河林业局职工李某指向100亩郁郁葱葱的树林说道,“这片树林是1994年苇河林区基层法院用生态修复金植造的赔偿林。”
顺着李某的回忆,时间来到1988年。1月16日,张某某在未获得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苇河林区基层法院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责令植造五亩“赔偿林”。法院建议由林场提供树苗,划交地块,并负责指导张某某种植技术。
经过三年的扶育、管护,“赔偿林”成活率达95%以上。1991年春,“赔偿林”移交林场列入国有资源进行管理。
据林区中级人民法院记载,张某某盗伐林木案是黑龙江省最早使用“生态修复”理念的案件。
“‘赔偿林’机制就是在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判令被告人植造生态修复林,或缴纳生态修复金委托第三方代为植造生态修复林。”林区中院副院长曲行洲表示,为适应国有林区改革发展需要,林区中院将这一做法沿用至今。
“赔偿林”机制初试成功,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林区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巩固理念探索成果 提升生态颜值
拥抱一次百年红松的躯干,聆听一次栖息鸟儿的歌声,这是在黑龙江林区亲近自然的独特方式。
进入新时代,林区法院越来越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深刻含义。
理念一新天地宽。林区法院的“含绿量”在不断增加。
“赔偿林”机制从苇河探索,更从苇河加深。2018年,林区中院在苇河建立了黑龙江省首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
据苇河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局在新兴、西平、平林三个林场共划拨林地301亩,用于植造司法生态修复林。
植造初见成效后,林区中院在随后5年间又相继建立了22个司法生态修复基地,总占地面积20余万亩,实现了辖区23个林业局全覆盖。
数据显示,2018年以来,生态修复基地共补植水曲柳、红松、落叶松、云杉等多种国家保护树种5.6万余株,已成为集预防、惩治、修复、教育、宣传为一体的生态环境立体防护网,推动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提质增效。
“依法严惩可以震慑犯罪,但无法弥补受损的生态环境。”面对眼前的万亩树木,曲行洲感触颇深,“植造生态修复林,不但可以修复生态环境,树木成林后还可以发展林下经济,给辖区百姓带来收益,实现生态、经济双赢。”
种木耳、搞养殖、开民宿,“靠山吃山”变“靠山发展”,林区百姓的腰包鼓起来了。
2023年,林区中院实行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后,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中华发现,审理的案件越多,遇到的专业性问题越多。
“我们聘请专家学者就鉴定结论、损失程度、修复意见等提出专业意见。”刘中华介绍,“法院还与多个行政单位跨域协作,不断提升司法与行政执法协作效能。”
引入“碳汇赔偿”理念 协同保住生态家底
黑龙江森林覆盖率为47.7%,盗伐林木会造成森林丧失吸收碳的能力,导致更高的碳排放。
林区中院牢记“国之大者”,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作为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在审判实践中不断探索,引入“碳汇赔偿”理念将司法生态修复由原态修复、异地修复向替代修复、异类修复拓展,走出一条具有林区特色、符合时代发展需要和技术创新的司法生态修复之路。
2023年,在与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黑龙江省公安厅林区公安局制定的《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全面开展司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中,“碳汇赔偿”机制成为了关键词。
“仅靠支付生态修复金无法弥补生态损失,碳汇价值损害尤为严重。”2023年6月,被告人陈某某擅自砍伐樟子松及幼树合计12907株,沿江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官这样向被告人释法说理。
随后,林区中院协调检察机关,由其委托黑龙江森工碳资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涉案森林碳汇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确定涉案碳汇赔偿损失数额为54291.05元。经综合考虑,沿江法院依据前述工作指引,对被告人陈某某在量刑上从轻处罚。
“这起案件是林区法院将‘碳汇赔偿’理念适用在环境资源案件中的首次探索和尝试。”刘中华解释道,“引入‘碳汇赔偿’修复方式,突破了以往仅靠补植复绿等传统修复生态的单一方式,为深入协同保护生态资源提供了鲜活的案例样板。”
砍伐的“伤痕”变成赏绿的风景,需要治理,更需要意识。
林区法院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持续加大普法力度,每年都会定期走进林场、社区、企业、学校、田间地头,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理念的认可度、对环境保护的参与度。
“说得太高、太深,百姓觉得离他们远,只有讲出价值、讲出收益、讲出前途,他们才能从心底里认同,普法才有效果。”林区中院一位负责普法工作的干警深有体会。
据了解,林区法院受理的环资类案件已由2021年的378件下降至2023年的183件,实现三年连降。4414亩地342365棵树,是林区法院36年最靓丽的生态答卷。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提升需要不断转变司法理念,探索新的机制”,林区中院党组用“信心满满”四个字表达出林区法院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步伐将会更加坚实。(记者 赵丽丽 通讯员 孙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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