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尊崇法治 厉行法治)

发布时间:2024-11-27 23:00:32 来源: sp20241127

  矛盾处理是一个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础性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身边人解决身边事,大家愿意听、愿意信。恩施州现有7102名“法律明白人”,田间地头、大街小巷都穿梭着他们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身影。建始县红岩寺镇桃园社区居民黄勇就是其中一名“法律明白人”。他自费购买法律书籍,坚持学习法律专业知识,提高调解本领。曾经有一起长达10余年的入户路通行纠纷,在他的释法明理、积极调解下成功化解。

  实践证明,人民群众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源头活水”。只有最大限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形成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大合力。这些年,我们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源头治理,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着力构建州、县(市)、乡(镇)、村(居)四级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不久前,在恩施市新塘乡,一起历时6年的矛盾纠纷得到顺利解决,两兄弟握手言和。这离不开“6090”工作室的不断入户调解。60后经验丰富、沉着冷静,90后的年轻人充满活力、思路新、有闯劲,恩施市将60后和90后的法治工作者聚在一起,以老带新、老少搭配、以专带群、联调共治,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应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在县(市)打造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公安、信访、教育、妇联等单位派员入驻,并融合医疗、家事、交通等专业调解组织,群众说理只用进一扇门;创新开展律师进乡村(社区)、进信访大厅、进疑难案件,律师团队帮助老百姓弄清事实、厘清关系、了解法律规定,促成各类纠纷有效化解。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高效化解矛盾,促进基层善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郑海鸥整理)

  《 人民日报 》( 2023年11月16日 17 版)

(责编:卫嘉、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