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07:57:42 来源: sp20241215
近日,消费者木木(化名)反映称,2023年12月23日,他在某电商平台为家人选购膏药时,发现一些店铺相关产品宣传图片中有钟南山、李兰娟等院士的照片,产品宣称可以治疗关节炎、皮肤病和糖尿病等多种疾病。随后,他向平台反映了相关情况。钟南山院士团队的委托律师表示,正在维权。
钟南山、李兰娟等院士因抗击疫情等事迹,成为“网红院士”,粉丝众多。于是一些商家就盯上知名院士,通过“碰瓷”来推广其商品。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就会误以为院士真的在代言商品,因为信任院士而购买。
钟南山表示,他从未为任何商家包括电商代言、推荐过任何产品。《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也规定“不得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名义从事商业性的广告宣传活动”。然而,近年来不断有商家打着钟南山的名义,推销着各种药品和其他商品。
对于部分商家“碰瓷”,2020年钟南山曾回应称,“类似传闻太多了,所以我不会去管它,也根本不在乎”。但今天钟南山的态度不同了。他不仅认为这是违法行为,也认为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更重要的是,他以实际行动开始维权,其团队委托的律师表示,已向平台发送律师函,正在维权,平台表示正在处理。
希望所有被“碰瓷”的知名院士都能像钟南山一样,对侵害院士权益、误导公众的商家依法说“不”。如果院士个人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维权,可让其团队或助手委托律师去维权。另外,院士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不妨出面为院士维权,这既保护了院士个人权益,也维护了院士群体形象。
部分商家之所以敢于“碰瓷”院士,主要原因是打着院士的旗号可以多卖产品多赚钱,即在利益驱使下忽视了侵权问题。同时,也为自己的侵权行为编造了一个“好借口”,即“这些图片仅是展示,并非名人代言”。但这种狡辩之词根本站不住脚,无法掩饰其违法侵权本质。
因商家使用院士个人照片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明显侵犯了肖像权。同时,根据我国广告法,商家行为也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对于侵害院士肖像权的,院士有权要求商家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消费者也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法律责任,做出赔偿。但这需要消费者主动去维权。如果受侵害的相关院士和消费者同时依法去维权,既能让商家信誉扫地,也能使其付出相应经济代价。
另外,相关电商平台应当“守土尽责”,加强对平台商家广告宣传等行为的审核把关和日常巡查。如果电商平台真正履职尽责,恐怕网店不会有“碰瓷”知名院士的机会。另外,消协组织也可以考虑对这类店铺和平台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因为商家的虚假宣传行为已对不特定消费者构成误导,公益诉讼可倒逼其改正。
齐鲁晚报 丰收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