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及时完善邮轮经济发展配套制度政策和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24-12-01 05:28:36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5月22日电 2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有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表示,随着《规定》的生效实施,将继续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及时完善邮轮经济发展配套制度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力促进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壮大。

  王振江介绍,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多项促进邮轮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推动邮轮经济的恢复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邮轮产业在我国方兴未艾,呈现出勃勃生机。2023年11月4日首艘国产大型邮轮“爱达·魔都号”正式命名交付,标志着我国成为集齐造船业“三颗明珠”的国家,也就是我们国家可以同时建造航母、大型液化天然气运输船、大型邮轮。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1日“爱达·魔都号”成功开启商业首航。在运营准备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政策不够明确,配套措施也不够完善,导致出现供船物资上船难等问题,暴露出我国在国际邮轮靠港补给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制度瓶颈和短板,需要通过国家立法创新完善制度规范,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国邮轮经济在法治轨道上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王振江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畅通国际邮轮靠港补给渠道,与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司法部于去年12月底牵头组建了立法工作专班,包括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及其他有关部门都共同参与,系统梳理现行法律制度和政策文件,赴地方实地调研,听取邮轮经营企业、船供企业和基层监管部门的意见,充分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抓紧研究起草形成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在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1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根据各方面意见,司法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财政部等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草案)》。3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

  王振江表示,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严守并优化立法工作程序,注重提高行政立法的质效。抽调熟悉相关领域国内国际规则的骨干力量组建专班,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切入点。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并实地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聚焦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环节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确立国际邮轮物资靠港补给的基本制度。

  坚持守正创新,力求务实管用。以有效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立足我国实际,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在现行法律制度框架内,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在矛盾的焦点上“切一刀”。

  王振江称,《规定》不长,总共16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开展补给活动的工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各类物资供船渠道和制度规范,通关便利化措施,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守法义务等。随着《规定》的生效实施,将继续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及时完善邮轮经济发展配套制度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力促进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壮大。(中新财经) 【编辑:刘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