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基层法庭见闻:如我在诉,解民众“心结”

发布时间:2024-11-02 03:34:51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青海门源4月30日电 题:青海基层法庭见闻:如我在诉,解民众“心结”

  作者 祁绣娟

  四月下旬,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孔家庄人民法庭(以下简称:孔家庄法庭)内,一起因交易活羊产生的矛盾纠纷案件正在调解中。

  门源县地处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过渡地带,是青海连接河西走廊的必经之地之一,也是青海的北大门。

  孔家庄法庭是该县人民法院派出法庭中最偏远的一个,也是服务半径最大的一个。管辖区域为东川镇、阴田乡、仙米乡、珠固乡“一镇三乡”35个行政村,总人口4万余人。

图为孔家庄人民法庭内正在调解矛盾纠纷案件。祁绣娟摄

  屋内,一张桌子、一叠资料、几份笔记本……只见孔家庄法庭庭长马海花及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与村民围桌而坐,面对面交流,当场说问题、谈诉求。

  “我们双方口头协商敲定了活羊交易价格,总价19万元(人民币,下同),前期也调解了,但对方只付了一半款。”来自门源县仙米乡的村民索某表达了自己的诉求。

  “情况我们已了解,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出售完也没有留存借条等凭证。目前已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如对方未在约定时间内付款,你可以向人民法庭申请直接进入执行程序,无需开庭审理。”马海花解释说,司法确认是对当事人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自愿性、合法性审查,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的非诉程序。

  马海花说,考虑到此纠纷牵扯金额较大,且支付日期较长,工作人员及时引导当事人申请了司法确认来巩固调解成果,打消当事人顾虑。

  记者看到,整个过程快速便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应有权益,又为当事人省下了诉讼费用2000余元。

  近年来,该法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

  超95%的民事纠纷实现一次性实质化解

  “希望再次调解一下,毕竟关系特殊,不想对簿公堂,和解的形式解决最好。”在另一案件,居民马某说着自己的诉求。原来,早些年,马某和侄子合开了一家厂,因资金问题产生矛盾纠纷。

  “经调解,双方基本达成协议,现在把账算清楚就行。”孔家庄法庭副庭长董桑杰旦主说。

  “法庭所辖的区域包括牧区,例如离婚纠纷案件中,有时会牵扯到牛羊的划分。”门源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延林解释说,工作人员要按牛羊的年龄、大小、公母进一步划分,就是为把财产合理分配给双方当事人。

  一直以来,孔家庄法庭坚持“如我在诉”理念,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2020年以来,该法庭办结各类案件900余件,服判息诉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诉前化解纠纷200件,调撤结案200件,超过95%的民事纠纷实现一次性实质化解。

图为法庭工作人员和“365调解室”调解员入户开展普法宣传。祁绣娟摄

  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5天

  让小纠纷止于诉前,关键在于从源头治“未病”,将司法服务前置,这是孔家庄法庭协助治理的重要手段。

  “321”工作法(“三联双调一机制”)是该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提出探索施行的一种工作模式,既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联)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双调是在案件诉讼调解中,两名法官相互交互式调解,对一些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案件邀请“365调解室”调解员协助处理。马海花说,一机制是为防止“调而不履”现象的频发,对能够当庭履行的调解协议,加大当庭给付力度,敦促其当庭履行。

  据统计,2023以来该法庭诉前调解成功案件100件,占同期立案数的10%,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5天。通过治“未病”,让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图为巡回审判。孔家庄人民法庭供图

  巡回审判解民忧

  “没想到我起诉的案件,开庭地点就在我们家院子。”东川镇居民马某说,之前担心去了法庭,会紧张,不知道要说啥,“这下好了,不那么紧张了。”

  马某与妻子李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后,李某将马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离婚,法官决定在马某家进行巡回审理,最终,在亲人的劝解和法官的释理下双方重归于好。

  近年来,孔家庄法庭将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对符合巡回审理条件的案件就近开庭,让阳光司法走进乡村、院落,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开到老百姓家门口。2023年共开展“巡回审理”案件62件,全部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100%。

  孔家庄法庭负责人说,将坚持能动司法、多元解纷,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性化解,让小法庭发挥大作用,把司法服务向基层延伸,为基层治理注入法治力量,描绘司法为民新“枫”景。(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