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6 02:32:28 来源: sp20241216
中新网 昆明7月15日电 (陆希成)15日,云南省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场在云南昆明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积极推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与周边省份联动建立长江、珠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同时,省内各州(市)也建立了相关机制。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指的是生态受益地区与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等方式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开展地区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图为长江上游的金沙江。陈畅摄云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付申才介绍,云南地处长江上游、珠江源头,为有效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云南积极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改革,加快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责任共负、合作共治”的长效机制。
在赤水河流域,云南、贵州、四川三省自2018年起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建立起长江流域首个跨多省流域生态补偿机制;2023年,三省政府签订第二轮补偿协议,将资金规模增加至每年3亿元,补偿期限延长至2025年。
在珠江流域,云南总结赤水河流域经验,制定《云南省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实施方案》。2023至2025年,云南省省级财政和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5个州(市)政府每年按1∶1比例筹资1亿元实施珠江流域省内跨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此外,云南还通过建立省级奖补机制,鼓励各州(市)在干流、重要支流、重点流域等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近年来,昆明、大理、文山等州(市)已在辖区内重点流域建立了相应的补偿机制。(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