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20:46:36 来源: sp20241130
李英锋
为办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小事”,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组织开展人身保险“睡眠保单”清理专项工作,指导建成行业统一的“睡眠保单”一站式信息查询平台,为广大保险消费者提供便捷的“睡眠保单”查询服务。(1月8日《人民日报》)
现在,保险产品的品种越来越丰富,购买保险的消费者越来越多,相应地出现了大量保单“睡眠”的现象。有些消费者投保后,时间一长,不知把保单放到了何处,甚至忘记了自己买过的保险。有些消费者搬了家或更换了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保单到期后,保险公司有时难以联系到消费者进行提醒。另外,还有一些老年消费者购买年金险等产品后,未及领取就去世了,而子女等后辈可能并不了解老人投保的情况。如此,一部分保单可能“滑”到消费者或相关受益人的注意力范围之外,逐渐进入“睡眠状态”,成为“睡眠保单”。
保险产品承载着消费者的权益,“睡眠保单”则意味着消费者相关权益的减损。比如,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或保险合同到期后,相关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长期待在账上无人领取;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或效力终止后,保单的现金价值长期未被领取。“睡眠保单”不仅会给消费者带来资金收益等方面的损失,还可能使消费者的保险保障出现时间断档,影响消费者的综合保险利益。
显然,激活“睡眠保单”符合消费者的利益需求,也是优化保险服务应有之义。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人身保险“睡眠保单”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排查梳理“睡眠保单”信息,并推动加快“睡眠保单”信息查询平台建设,为消费者提供免费、便捷的“睡眠保单”查询渠道。这相当于给消费者上了一道“睡眠保单激活险”,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对保单信息的知情权,有效避免保单出现权益呆账、坏账、死账等问题,帮助消费者兑现相关权益或止损,也有助于消费者根据保单状态及时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保险配置,弥补保障缺失。
激活“睡眠保单”需要多元“责任闹铃”。除了为消费者搭建一站式信息查询平台,等待消费者查询,金融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等还应监督、指导保险企业进一步健全保险产品信息提示机制,积极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在保单期限届满前或保险赔付、收益领取的相关时间点,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知、提示消费者或相关受益人。保险企业应主动寻找“睡眠保单”或失效保单的客户,如实在联系不上消费者或受益人,可在媒体、网络上统一发布“保单招领”或“保单提示”公告,充分履行告知、催促责任。这样,监管部门和保险企业就能合力激活“睡眠保单”,让更多消费者切实受益。
同时,消费者也应该给自己的投保信息建个档案,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将投保信息告知其他家庭成员,做到相互提醒。当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出现变化时,消费者应及时告知保险企业,平时也应留意保险企业发送的相关信息,留意自己的保单状态,并及时做出对应的处置。
保险消费者的权益无小事。金融监管部门、保险企业理当承担激活“睡眠保单”的主体责任或主要责任,这样既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体现了为消费者着想、替消费者负责的诚意,并有助于提升保险服务质量,优化保险消费体验,为保险企业赢得更好的口碑,有利于保险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