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12:14:02 来源: sp20241109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赵超平
“新人开网店,零基础、无货源,仅需296元,时间自由、门槛低,投资少,在家开网店挑战月收入5万元”“市场和客源不用担心,可以对接货源渠道,支持一件代发,不用进货囤货,上架到店铺可售卖,直接可赚中间差价,每天稳定在1000多元营业额,每天盈利两三百,店铺收益持续增长”……看到这样的信息,急于赚钱的网友可能禁不住心动,然而谁能料到这是5名90后设置的一场骗局。
2022年3月,吴某等人共同出资成立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代为运营某网络平台店铺为由,吸引网友在网站咨询并留下手机信息,一步步陷入被骗的泥潭之中。承办此案的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斌介绍说:“他们在网上投放夸大的广告,宣传网店‘一站式’服务,新人开网店,仅需296元,就可以轻轻松松在家开网店赚钱。在利益诱惑下,不少网友主动咨询。”
接到客户咨询后,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就将客户信息导出后提供给公司销售部,由销售部主管将客户信息分给销售员。销售员以网络平台客服中心服务人员的虚假身份,通过公司提供的话术,宣称平台国内热度排行第一,市场和客源不用担心,只收基础教学服务费,店铺长期稳定有收入,原价1296元服务费优惠至296元,交钱后就可以跟着公司老师听课,教授开网店盈利。
“其中一名被告人张某以虚构的讲师身份,向客户宣称开网店获利的虚假成功案例,以及公司取得的虚假荣誉的荣誉证书,使客户相信公司有能力让客户盈利,并向客户介绍公司还有孵化项目,只要交孵化费可由公司提供托管服务。”办案人员介绍说,客户交孵化费后,由销售部将客户信息转到公司运营部,由运营部主管将客户信息转给运营部员工,员工使用假名字和客户对接后,帮助客户注册店铺、上架货物、店铺装修等基础服务,为客户店铺进行运营管理,隐瞒公司无真实稳定货源、售后服务力量严重不足。
事实上,已开店铺基本处于无生意状态的真实情况,为让客户认为店铺确实有流量、有生意,运营部员工在主管安排下帮助客户刷单,欺骗客户,最终多以退店、封店收场。
“我们公司与某网络平台没有任何关系,在推广的时候,有夸大虚假的情况。前期就是忽悠客户,在网上找一些店铺爆单的图片,还有一些后台显示营业额很高赚钱很多的图片,然后告诉他们,这些客户就是通过我们公司团队的操作,开网店赚了很多钱,以此吸引客户交钱。”被告人吴某供述。
截至案发时,吴某等人共骗取569人交纳服务费和孵化费,涉案金额187万余元人民币。在案件侦查阶段,武陟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通过翻阅卷宗、询问证人,逐一联系被害人,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办案检察官耐心细致地做被告人思想工作,让他们主动退赔了大部分赃款。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吴某等人四年十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骗子虽然可恶,但此类骗局并不复杂,被害人只要稍加辨别,不难识破。之所以上当受骗,是骗子利用人的贪欲、懒惰、轻信、侥幸等弱点,使其一步步落入骗子陷阱。”办案人员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现在网店越开越多,在市场饱和情况下,开网店等于开始一场竞争,想开网店赚钱,就要抛弃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幻想,在进入电商大潮的起始,脚踏实地,多劳多得,勤劳致富。”(法治日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