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8:10:49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网 香港3月14日电 (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立法会《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委员会(下称“法案委员会”)主席廖长江14日中午表示,法案委员会已完成对特区政府提交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修正案的审议。至此,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已达尾声,他将于15日向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作报告。
廖长江表示,法案委员会自8日下午起连续7天密集举行会议,审议条例草案的时间近50个小时。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在法案委员会会议的总结发言中对各位委员表达感谢,认为他们在审议过程中就条例草案的条文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到肉”的问题,这不仅让特区政府有机会反思如何进一步完善有关条文,也让特区政府有机会向各位委员、市民大众进一步详细解释个别条文背后的立法原意、所针对的危害国家安全风险为何,以及条文实际运作情况。
林定国表示,此次法案委员会审议条例草案的过程,充分体现香港特区行政和立法机关各司其职、竭尽所能、合力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条下宪制责任的决心和能力。“我们不仅要尽快交一份迟了差不多27年的功课,所交功课也必须是一份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订的高质量、可得高分数的作品,这次法案委员会的工作确实能达到这个目的。”
根据香港特区制定法律的程序,法案委员会完成研究法案的工作后,会通知内务委员会并汇报商议结果。除非内务委员会另有决定,否则该法案即视作已准备就绪可恢复二读辩论,届时负责法案的官员或议员会获通知可作预告,在立法会会议上恢复法案的二读辩论。二读法案的议案获通过后即告提交全体委员会审议并表决,表决通过后随即进行三读程序。条例草案须通过三读程序才能制定成为法律。(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