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文身,检察官出手联合治理

发布时间:2024-12-27 08:55:43 来源: sp20241227

  □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刘红梅

  “孩子的文身去除了吗?现在孩子情况怎么样?”“很感谢您的关心,我孩子正在一家医疗机构接受去除文身治疗,他现在开朗多了,去除文身后就可以去上学了。”近日,河南省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珂电话回访曾因孩子文身到该院信访接待大厅反映情况的王某。

  此事要从一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件说起。2023年7月26日,王某神情忧虑地带着儿子蒋某来到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信访接待大厅救助:“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我孩子身上的文身那么多,这得清洗多少次,费用又那么高,这以后上学就业可咋办啊?”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未检部门第一时间介入,通过孩子母亲的叙述,未检干警了解到未成年人蒋某于2023年3月至5月在一家文身店进行了多次文身,文身店老板在明知其只有14周岁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文身服务,并收取1300元费用。蒋某父母发现孩子身上的文身,多次到文身店与店主协商赔偿,要求其返还文身费用,并提出带儿子去正规医院清洗文身,费用由店主承担,店主拒绝孩子妈妈王某的要求,仅同意在店内帮助蒋某清洗文身。王某便来到检察机关寻求帮助。

  “当时看到朋友身上的文身,觉得很酷,想着跟风就去文身了,现在真的很后悔。”蒋某说,干警看到他近整条手臂都文有花色,大夏天也得穿着长袖,如果不及时清除,对其以后上学、就业都会有不良影响。

  未检部门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文身店的行为已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建议蒋某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并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民事案件支持起诉,要求文身店店主返还1300元文身费用,并承担蒋某在正规医疗机构消除文身的所有费用。法院立案受理后,主持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和解,蒋某的民事诉求均得到支持。

  “要不是检察机关支持,也不会这么快就结案。”王某说。

  案件办结后,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走访辖区内多家文身店,发现普遍存在违规经营或者不规范经营的情况,部分文身店存在着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就开始经营、未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标识、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情况下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清洗服务等问题。为更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委、公安、民政等部门召开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邀请开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并发表意见,就整治文身行业乱象、促进文身行业依法依规经营等问题进行商讨,明确主体责任、建立清单台账、逐一整改落实。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检察院针对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强化源头管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文身服务经营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从依法开展登记注册、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方面入手,对检察建议进行落实,并联合卫健委对辖区内的文身店进行全面排查,责令改正5家,关停6家。在专项治理中,市场监管部门与11个经营主体签订《文身服务场所诚信经营承诺书》,推动文身行业规范经营,卫健委及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两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店面不得开展文身等医疗美容活动,检察机关同步开展法律监督,形成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并联合家庭、学校、社会同向发力,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唯有正确认识,充分落实,才能让社会各方都认识到职责所在、底线所在,共同助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孙珂说。 【编辑:房家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