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22:40:51 来源: sp20241221
日前,中国新闻社与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创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终审宣判,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咪咕视讯构成侵权,并向 中新社 赔偿经济损失。
近年,随着短视频用户规模的迅猛发展,一些网络媒体和短视频平台成为侵权问题的高发地带,未经授权即对其它机构原创作品进行搬运、剪辑和传播等侵权行为层出不穷,平台监管缺位,更大程度助推侵权乱象。
据介绍,咪咕视讯旗下产品咪咕视频、咪咕视频爱看版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在其运营的“咪咕视频网”和“咪咕视频”APP 上提供相关短视频的在线播放服务,侵害了 中新社 对相关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咪咕视讯辩称其为网络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对侵权视频内容不存在明知或应知的情形,不存在过错,法院认为其并未举证证明该侵权视频系由用户上传,视频播放页面也没有显示任何上传者信息,在案证据不能证明其仅提供网络服务。据此法院认定涉案侵权视频由咪咕视讯提供,咪咕视讯构成直接侵权。
近年来, 中新社 投入大量资源采制视频内容,已经成为原创中文视频资讯的重要供应商。但一些媒体和平台罔顾法律法规,通过各种形式盗用或侵犯其视频版权,严重损害其合法利益。
中新社 相关业务及法务部门持续推进搜证等工作,加大对视频版权侵权行为的追责力度,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完善短视频版权保护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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