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高水平运动队体测全国统考

发布时间:2024-11-27 15:15:53 来源: sp20241127

原标题:明年起高水平运动队体测全国统考

  教育部昨天印发通知,对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作出部署。按照2021年教育部出台的改革意见,自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将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教育部此次强调,对艺术类专业要进一步扩大省级统考范围、提升省级统考水平和质量,同时继续稳步提高文化课成绩要求。

  艺术类专业继续提高文化课成绩要求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化素质+专业能力”的考试评价方式。艺术类专业考试包括省级统考(含省际联考)和高校校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明年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各省(区、市)省级统考对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基本实现全覆盖,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对于文化素质部分,则要继续稳步提高文化课成绩要求,各省(区、市)根据不同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培养需求,因地制宜、分类划定、稳步提高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招生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考试成绩的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其中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具体投档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确定。

  教育部强调,根据2021年出台的改革意见,自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高校不再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校考

  对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根据2021年出台的改革意见,从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从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队。

  明年起,高水平运动队所有项目的体育测试全部实施全国统考,与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的体育专项考试统一组织,统一采用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而且,明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高校按照本校发展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合理确定本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要求。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生源省份普通类专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对于体育专业成绩突出、具有特殊培养潜质的考生,高校可探索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具体办法由招生高校提前向社会公布。

  小语种专业保送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按照规定,拥有高校保送资格的范围仍然是: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集训队成员、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优秀学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运动员等人员。其中公安英烈子女按有关规定只能保送至公安类院校。高校招收奥赛国家集训队成员保送生,原则上录取至与其特长相关的基础学科专业。

  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继续加大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所需语种专业及国家急需紧缺语种专业倾斜。明年起,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交学院可继续招收少量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就读英语语种相关专业,单独编班,单独制定培养方案,选拔培养英语类拔尖人才;其他高校招收的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限定就读除英语以外的小语种相关专业,且入校后不得转专业。 文/本报记者 雷嘉

  相关新闻

  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为鼓励吸引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加强职业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修订印发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是对2012年印发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在原文件6章23条的基础上扩展为9章34条,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管理办法》明确了兼职教师的选聘方式。提出职业学校可通过特聘教授、客座教授、产业导师等多种方式聘请兼职教师,可以采取个体聘请、团体聘请或个体与团体相结合的方式。鼓励职业学校与企事业单位互聘兼职,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带徒传技、技术创新、科研攻关、课题研究、项目推进、成果转化等方面加强合作。

  《管理办法》优化了兼职教师的组织管理。明确职业学校要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培训体系。兼职教师在兼职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所在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原所在单位与职业学校可以约定补偿办法。加强对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完善考评机制,健全退出机制。

  《管理办法》明确了兼职教师的工作职责。要求兼职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等纳入教学内容,协助加强职业学校专任教师“双师”素质培养。

  《管理办法》完善了兼职教师的支持体系。鼓励支持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选派人员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将选派兼职教师的数量和水平作为认定、评价产教融合型企业等的重要指标依据。各地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兼职教师纳入教师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强对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工作的指导。定期推选一批优秀兼职教师典型,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举措,激励各方积极支持选派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 文/本报记者 雷嘉

(责编:郝帅、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