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9 09:12:28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讯 (记者 余建华)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实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浙江法院诉源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23—2027)》(以下简称《方案》),巩固深化创新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持续推动诉源治理高质量发展。
《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浙江法院诉源治理“组合拳”效应持续放大,推动创造更多具有浙江特色的基层治理经验,形成一批改革最佳实践案例;到2027年底,诉源治理“浙江模式”更加健全高效,诉源治理关键指标领跑全国,助推浙江全面建成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
《方案》要求,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诉源治理组织领导机制、“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矛盾纠纷分层过滤机制、诉源纠纷就地受理就地化解机制、重大诉源预警预测机制、诉源在线智能化解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执源治理”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诉调衔接机制等九大机制,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助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方案》还制定了浙江法院2024年至2025年诉源治理专项行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在全省开展助推县级社会治理中心提质增效、执源治理、类型化纠纷治理提升、市场化解纷试点推广、立案规范化、依法规范诉讼行为六项专项行动,确保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有抓手、有载体、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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