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5项新国标将实施 重点聚焦提升服务质量和推进绿色包装

发布时间:2024-11-30 17:12:45 来源: sp20241130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快递服务》《快递循环包装箱》等5项国家标准,重点聚焦快递服务质量和快递绿色包装两方面。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徐长兴介绍,《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是首部关于快递包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分别针对纸类、塑料类、纺织纤维类及复合材料类快递包装产品,提出了铅、汞、镉、铬等重金属总体限量要求和单独限量要求,规定了溶剂残留、双酚A、邻苯二甲酸酯等特定物质限量要求,并给出了试验方法、取样制备要求,为快递绿色包装的生产和检测提供技术依据。

  《快递循环包装箱》则明确了嵌套式、折叠式、组合式3种结构的快递循环包装箱;提出了树脂类、植物质类箱板的强度要求,以及整箱物理性能、尺寸和公差、环保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给出了快递循环包装箱循环次数、标签等建议,引导建立包装箱循环运营管理系统。

  此外,新版《快递服务》进一步完善了快递服务术语体系,术语条目从80个增加至102个;细化了国内快递服务时限要求,同城快递时限最长不超48小时,省际快递时限不超72小时;规范了快件重量计费,计费重量以千克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至少1位;强化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从业人员权益保护要求;增加了快递用户个人信息采集、存储、使用中的数据安全要求;提出了针对不同下单方式和投递方式的快件收寄、投递要求,引领快递服务质量效率提升。

  “我国快递业务量已实现从‘年均百亿’到‘月均百亿’的大跨越,妥善处理好快递包装,对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来说意义重大。近年来,我们会同国家邮政局成立了快递绿色包装标准化联合工作组,构建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截至去年底,现行快递绿色包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共26项,全面覆盖包装袋、电子运单、胶带、填充材料等主要快递包装用品。”徐长兴介绍,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发力,尽快出台《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邮件快件循环包装使用指南》等推荐性国家标准,不断完善与绿色发展理念相适应的快递包装标准体系,为深化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供有力支撑。

  农村寄递物流是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的重要渠道,对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释放农村消费潜力、促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此次《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对建设高效顺畅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也有一定创新和突破。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靳兵介绍,该国标要求快递服务主体综合利用农村客运班线等交通运输资源,保障快件运输效率,着力打通快递进村的“最后一公里”。同时,要求快递服务主体、邮政企业、交通运输企业应根据快快合作、邮快合作、交快合作业务需求,加强双方信息共享,促进城乡间商品和资源要素加快流动。

  “新国标还在规范投递深度、保证服务时限和鼓励提供惠农服务等方面做出有益探索。”靳兵说,根据新国标,收件地址为建制村及建制村以下自然村的,快递服务主体应将快件投递至建制村或村内约定地址;明确收寄地或寄达地为乡镇(非城区)及以下区域的,快递服务时限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此外,要求快递服务主体兼顾城乡区域差距,以快件“收寄地所在县”到“寄达地所在县”为基本单元,合理确定服务费用。寄达地为乡镇以下区域的,在兼顾投递成本基础上,鼓励为农村用户提供优惠服务。

  靳兵表示,《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快递循环包装箱》推荐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实施,新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将于4月1日实施。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及时开展标准宣传和培训工作,向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普及和推广标准,同时督促企业实行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定期跟踪标准执行情况,对标准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推动标准落地见效。

  郭静原 【编辑:陈文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