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吉林市:拟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发布时间:2024-11-02 03:14:21 来源: sp20241102

   中新网 3月19日电 据吉林省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为有效满足市场需求,积极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吉林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吉林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吉林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显示,吉林市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至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缴存职工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提高至15倍。优化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取消职工购买非户籍地或非公积金缴存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政策限制。优化“商转公”贷款缴存条件,缴存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商转公”贷款。推出“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允许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领域企业,用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的融资支持,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基础上,满足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建立金融协调机制,加大对房地产企业的金融支持,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鼓励各商业银行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加强监管促进房屋销售。加强房地产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避免产生新的“停缓建”等问题。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存入、拨付、账户管理工作。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黑名单制度。鼓励企业开展商品房团购活动。加快房地产项目问题解决,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如期交付使用,确保小区基础设施配套与小区项目交付同步完成建设。鼓励超低能耗建筑开发建设。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