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5:32:38 来源: sp20241227
中新网 广州1月12日电 (记者 孙秋霞)在12日由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中国金融四十人研究院、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办,新金融联盟联合主办的第11期CF40南沙金融沙龙上,课题报告《如何建设数字金融强国》(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报告》指出,中国建设数字金融强国,需推动数字金融行业双向开放。
图为CF40成员、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发布报告。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供图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做好包括数字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报告》指出,我国数字金融迄今已走过近20年发展历程,形成了一部分相对成功甚至国际领先的数字业务。与此同时,同为亚洲国家的新加坡,在数字金融领域虽然存在着技术、市场规模与业务模式等相对劣势,但在近年建成了一个极具影响力的国际数字金融中心。
通过对新加坡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数字金融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报告》认为,新加坡数字金融快速发展的关键因素有两点:一是构建了平衡创新激励和风险防范的监管模式,为数字金融发展营造了一个开放、灵活、友好的政策环境;二是充分利用了来自中国的技术、人才、资本和已经成熟的商业模式。
《报告》指出,数字金融领域是我国在未来全球竞争中已经占据先发优势的领域之一,要抓住机遇推动数字金融行业的双向开放,提升我国数字金融的国际影响力,建设面向全球市场的数字金融强国。具体来看,可从四方面推进:
一是拓宽数字金融创新领域,保持领先优势;二是搭建数字金融监管的跨境协调框架;三是进一步提高数字金融对外开放水平;四是以“一带一路”为起点,打造全球数字金融服务的中国模板。
此外,《报告》建议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或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定为数字金融创新试验区,对孵化创新业务的“沙盒机制”进行空间扩容。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可以侧重于跨境监管合作创新。
《报告》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囊括了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理念和规则,为我国提供了一个最佳的跨境监管合作实验环境。利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在促进数字金融监管跨境协调方面的试验作用,有利于我国作为金融强国在国际合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