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30 11:43:51 来源: sp20241130
记者1月5日从长沙市委组织部获悉,长沙市了发布《长沙市全力建设全球研发中心城市人才政策十条(试行)》(以下简称《人才政策十条》)。《人才政策十条》是长沙市此前推出的人才政策的重要补充,旨在集聚一批高精尖研发人才、核心研发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人才政策十条》聚焦引进高精尖研发人才。引进的顶尖研发人才可以享受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和紧缺急需人才集聚工程相关政策。对引进的院士等一流科学家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以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人才政策十条》聚焦引进核心研发人才。三类500强企业研发中心、外资研发中心主要负责人,经审核可以被认定为C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的、掌握核心技术的研发人才,经审核可以被认定为C类以上高层次人才。《人才政策十条》还提出,对研发人才实行“以薪定才”。连续2年税后薪酬达到100万元的研发人才,经审核可以被认定为C类高层次人才。
对于优秀青年人才,《人才政策十条》提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从事研发工作的博士或从事6年以上研发工作的硕士等,可以享受D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
《人才政策十条》提出,连续2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超过5%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总量达到1亿元、5000万的用人单位,每年可以分别自主认定4名、3名D类高层次人才;连续2年研发经费投入增速超过20%且上年度研发经费总量达到1000万元、500万元的用人单位,每年可以分别自主认定2名、1名D类高层次人才。
(记者俞慧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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