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08:36:27 来源: sp20241118
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纵深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战线和社会治理领域的一面旗帜,典型示范是我们党推动落实工作的优良传统。近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隆重召开,会议表彰了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会见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这是“枫桥经验”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是见证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发展、结出累累硕果的历史性时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与实践要求,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和殷切希望,向人民群众学习,向先进典型学习,不断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纵深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在历史与现实的相互映照中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
“枫桥经验” 已经走过了60年极不平凡的历程。60年前,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确立其基本内涵和重要地位,60年来,“枫桥经验”见证了党领导人民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伟大成就,反映了党不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立场和方法,深入分析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面临的内外形势,研究确定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认真总结并不断积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益经验,持续深化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规律性认识,最终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的艰辛历程。60年来,“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不断深化,实践载体不断创新,始终不变的是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矛盾化解的实践主题、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使命初心。
20年前,习近平同志指示创新“枫桥经验”,强调必须着眼于工作大局、必须营造法治环境、必须相信依靠群众、必须建立长效机制。20年来,习近平同志始终关心和支持“枫桥经验”的发展,总是能够在重要时间和关键时刻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秉持原义、发明新意,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明方向、坚定信心。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拓出一个全新的实践主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指引和实践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时指出,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我们深刻揭示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内涵。
二、在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党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实践创新,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这必将发挥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鼓舞各条战线的同志比学赶超,掀起一轮全国上下学习践行的新高潮。
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我们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同各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要不断巩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自治为先、法治为基、德治为要,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用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发挥人民群众在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奠定扎实的社会根基。
学习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立足于预防、调解、法治、基层,做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这一实践主题,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对各类矛盾风险的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不断深化诉源、警源、访源等多源治理,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更好地发挥调解在矛盾化解中的优势和作用,积极构建分层递减式多元纠纷化解体系;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动社会治理和矛盾化解,要提高全民法治素养,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权益。要坚持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做好人民信访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制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促进矛盾就地化解、问题就地解决。
三、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促进社会治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党的二十大科学擘画了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宏伟蓝图,明确提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十载岁月流转,“枫桥经验”已经从浙江诸暨一地走向全国各地、从广大农村走向繁华城市。二十年风华正茂,新时代“枫桥经验”正以其蓬勃的朝气,展现出线下与线上、内陆与边疆、陆上与海上、国内与海外等全方位、纵深化推进的发展态势。我们要以纪念大会的召开为契机,着力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搭建平台、科技支撑,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把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不断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作者系浙江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编:马昌、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