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6 01:34:11 来源: sp20241126
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专门召开手机应用软件市场公平竞争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聚焦手机厂商拦截第三方应用下载乱象频发的问题。
消费者在日常使用第三方应用商店下载安装APP时,常常遭遇三类问题:手机频繁弹出允许安装窗口或风险提示;手机对下载自第三方应用商店的软件进行长时间风险检测,并跳转推荐类似的应用;用户在安全模式下下载时,手机要求用户授权或密码验证。
简而言之,就是手机对用户从第三方应用下载APP设置重重障碍,甚至不惜使用“卡顿”“未经备案”“诱导下载”等可能造成消费者心理恐慌的字眼来误导用户。
手机厂商的这种拦截行为,显然与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原则相背离,也影响了消费者的权益。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会特别强调:手机根权限不应该作为竞争限制的技术手段,更不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一个常识,手机是消费者花钱购买的。消费者是手机厂商的用户,不是厂商的“资源”,不能本末倒置。
一些手机厂商的经营过于倚重所谓“互联网思维”,将买了自家手机的消费者视为禁脔,不许他人染指,通过各种技术权限妨碍用户通过第三方平台下载应用。这无非是想把用户困在自己的生态圈、应用池里,打造属于自己的行业护城河,搞“肥水不流外人田”。但是,消费者已经花钱购买了手机,自己的手机理当自己做主,不容被厂商不正当限制,特别是手机厂商不能用根权限优势、技术设置制造障碍。
选择下载什么样的APP,选择在哪个平台下载,这本身是消费者的权利,如果手机厂商利用自己的根权限,对于其他途径的软件下载进行不合理限制,这其实限制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看似没有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其实是让用户的选择范围变小,不得不选择下载和手机厂商有合作关系的APP,算到最后,还是让消费者来埋单。
其次,厂商拦截第三方应用下载,涉嫌不正当竞争,影响了公平的市场环境。
手机厂商通过设置多重操作步骤、提示用语、增加操作复杂性等手段,事实上妨碍用户从第三方应用下载应用,涉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明确: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传播含有虚假或误导信息的风险提示。一些手机厂商利用“卡顿”“未经备案”等负面性的、误导性的风险提示语,影响消费者下载,是一种严重的误导。
手机屏里的第三方应用下载APP,背后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也是各类APP触达终端用户的重要渠道。可能,今天一个不起眼的APP,经过了市场选择和历练,会成长为行业的独角兽、领军者,这恰恰需要有公平的竞争环境来保障,让“小草”也有成长的机会和公平的竞争环境。这也是近年来决策层高度关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原因所在。
厂商拦截第三方应用下载,既违背了用户的真实意愿,也妨害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也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互联互通才是互联网本该有的样子,不应人为制造沟壑与不便。宏观上,要打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微观上,就要保护手机屏上的公平竞争。
(责编:仝宗莉、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