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1 18:35:10 来源: sp20241221
中新网 北京10月17日电 (记者 孙自法)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属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获悉,由其主办的“可持续专利运营打造良性创新生态”论坛近日在北京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李明德主持论坛,来自高校、法院、研究机构和企业的专家学者代表,围绕专利运营热点话题进行深入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名誉主任李明德主持论坛。知识产权出版社 供图知识产权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中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李程代表主办方致辞表示,作为知识产权服务领域的“国家队”,知识产权出版社充分利用全球专利文献资源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布局知识产权大数据领域,构建多平台耦合、大数据关联的全产业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整合专利、商标、版权、判例、标准、科技期刊、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近500种数据资源,170多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数据,总数据量超10亿条,是国家级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资源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孟雁北作《竞争法视野下的“创新促进”》主题演讲认为,竞争法律制度对于促进创新具有重要作用。知识产权作为权利具有特殊性,但并未改变反垄断法的分析框架。经营者在行使知识产权或者从事相关行为时,达成或者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可能构成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王亦非作《创新视角下的反垄断司法》主题演讲表示,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在保护竞争和激励创新方面存在着共同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愿景,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官需要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规律和价值,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竞争与创新的关系,既要强化反垄断司法审判、规范竞争秩序,又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反垄断司法发挥出应有的正向价值。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四庭法官杨静作《从专利诉讼行为透析专利运营》主题演讲建议,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应当申请专利:技术比较复杂而竞争对手难以绕过去的重要技术成果、通过申请专利能有效控制竞争对手的技术创新、自己或对手研发方向上的必要点位、客观上必须公开或无法防止他人反向工程的技术成果以及具有极大商业成功可能性的成果,同时还要结合产业周期布局。
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姚兵兵在题为《SEP许可谈判步骤与主要事项分析及市场定价》的演讲中指出,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特殊性是造成权利人与实施者之间许可谈判困难的主要原因,双方是市场交易关系,并不是竞争关系,实施者因为别无选择,往往不得不作出妥协。他从SEP许可的商业惯例分析出许可谈判的一般步骤、双方需采取的谈判方式和具体事项,并重点对如何发挥市场机制在SEP定价中的作用加以阐述,提出应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市场调节为优先选项,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完)
【编辑:黄钰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