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召开 探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

发布时间:2024-11-16 19:30:57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网 新疆喀什10月31日电 (记者 孙亭文)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30日至31日在新疆喀什召开。来自尼泊尔、斯里兰卡、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国家的法官、检察官、学者、律师和中方代表,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弘扬丝路精神,深入探讨交流、广泛凝聚共识,深化国际法治合作。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致辞时称,法治是共建“一带一路”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中国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愿同各方一道,积极开展国际法治合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希望以举办本次论坛为契机,与会嘉宾深入交流研讨,共商“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思路新举措,共谋“一带一路”法治合作新发展新篇章,推动落实好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推动中国同中亚南亚国家关系发展取得更多丰硕成果贡献法治力量。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办的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在新疆喀什召开。 中新网 记者 孙亭文摄

  尼泊尔首席大法官比湿瓦尔布哈尔·普拉萨德·施雷斯塔致辞时说道,自2013年以来,“一带一路”倡议成为促进亚洲、欧洲、非洲及其他地区互联互通与合作的划时代项目。为了确保“一带一路”倡议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注重建立广泛适用的法治保障框架,特别是在投资、环境、解决争端、反腐败和知识产权等方面。这对“一带一路”倡议取得成功至关重要。

  斯里兰卡总检察长山杰亚·拉贾拉特纳致辞时表示,建设法律服务和司法协作,是“一带一路”建设要充分发挥潜力的重点关注领域。司法合作是必要的,以确保迅速执行外国判决,特别是仲裁裁决以及其他在替代争端解决中达成的决议和协议,从而使各方相信法律制度能够促进而不是阻碍商业发展。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办的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在新疆喀什召开。 中新网 记者 孙亭文摄

  多方与会嘉宾还就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法治合作机制研究等议题发言交流。在当日论坛上还进行了6个合作项目协议签约仪式,如中国新疆大学和哈萨克斯坦里海大学签订了《新疆大学和里海大学科教合作协议》、中国深圳国际仲裁院和乌兹比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签订了《国际商事仲裁战略合作协议》等。

  论坛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办,本次论坛还发布了《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倡议书》。(完)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