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我在诉”巧解母子心结

发布时间:2024-12-16 01:35:47 来源: sp20241216

“法官,您放心吧,我前几天刚去看了张大娘,她在大儿子那边生活得很好,非常感谢咱法院的关心!”

“好的,那就麻烦您多关心了,下次去咱村了,我去看看张大娘。”

7月16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凯旋人民法庭副庭长门璐再次打通庞庄村社区书记孙少民的电话,了解张大娘近期生活状况后,心里欣慰了很多。

养老问题导致亲人反目

事情还要回到去年。张大娘八旬有余,老伴离世后,一直独自生活。由于年事已高,加之疾病缠身,近年来张大娘的生活越发艰难,全靠子女们照料日常起居。

不承想,子女们因分家析产时产生的重重矛盾,让张大娘的养老成了问题。

多次协商未果,经村社干部介入调解,2023年6月张大娘与三个儿子达成赡养协议,张大娘将老伴留下的养老钱等共计17.5万元均分给三个儿子,由兄弟三人按月轮流将张大娘接回家中赡养。

然而,好景不长,兄弟三人因财产分割问题再次发生激烈争执。倍感失望和无助的张大娘,于2023年9月17日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三个孩子归还17.5万元养老钱。

看到诉状,门璐陷入沉思:这位老母亲84岁高龄,现在跟谁居住?是她真实意思要起诉还是另有隐情……

带着这些疑问,门璐向老人及当地村社核实了解情况,交谈中得知老人的真实想法:“他们兄弟三人不和,我要回养老钱是想自己单独居住,不再让他们轮流照顾了。”

一纸判决或能很快结案,但会让当事人母子的亲情裂痕更大。想到此,门璐决定将办案的焦点从养老钱转到修复母子亲情上来。

陈年旧怨再起波澜

庞庄村,距离法庭约一小时的车程。考虑老人年事已高不便来开庭,在做好前期准备后,2023年9月24日,门璐决定前往老人所属社区进行公开审理,并邀请了解情况的社区书记孙少民及村干部参与调解。

到达社区调解室后,案件当事人已到齐,当事人的家属也早早守候在一旁。现场还有不少附近的群众,听说要在“家门口”巡回开庭,便纷纷赶来旁听。

“都说养儿防老,你一大把年纪了,独自生活并非长久之计,身边没个亲人怎么能行,再说传出去让全村人怎么看待你们这一大家子呢?”张大娘提出想要回老伴留下的养老钱,撇开孩子自己养老。但这一想法,众人都认为不太可行。

“我人在外地,母亲跟着我,两地来回折腾不说,生活也有诸多不便。”老二坦陈心中的顾虑。

“法官您给评评理,房子和拆迁款都让大哥占了,母亲只字不提。既然她这么偏心大哥,就让老大给母亲养老吧。”老三紧接着将内心不满和盘托出。

“不要说那么多莫须有的事,不想养就出钱啊,你们出多少我就出多少,不要无事生非。”大哥生气地说。

法官耐心化解心结

调解刚开始,兄弟三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到后来老大和老三“互掐”,认为老人在钱款分配上偏向对方,调解一度陷入僵局。门璐竭力安抚各方情绪、维持现场秩序。在充分了解兄弟三人的想法后,门璐慢慢摸清了问题的症结,原来是老人“偏心”惹的祸。

“乌鸦有反哺之义,羔羊有跪乳之恩。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应附加任何前提,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何况人终有一老,你们自己也有孩子,等你们老了之后,又希望自己的子女怎样对待自己……”

症结找到了,门璐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析理,在讲明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的同时,劝说兄弟三人搁置争议、放下芥蒂、重拾亲情。

与此同时,社区书记、村干部站在平衡各方利益的角度,从伦理亲情层面做兄弟三人的思想工作,提出妥善处理纠纷的建议。

随着调解的深入,兄弟三人渐渐意识到自己思想上的偏差,紧张的调解氛围慢慢缓和下来。

经多次协商,最终三兄弟就张大娘的后续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张大娘同意跟随老大共同生活,所有的花费由老大一并承担。其余兄弟二人当场一次性支付老大赡养费各4.3万元,由老大代为保管,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作为孩子,除了让老人吃饱穿暖,平时也应多关心老人。同时,老人也要一碗水端平,多理解孩子的不易。”说完法律上的事情,门璐趁热打铁聊起感情,叮嘱他们打开心结、珍惜亲情。一家人连连点头,从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各让一步,纠纷早已荡然无存。

“您放心,我们兄弟仨一定和睦相处,今后也一定经常来看您!”母子之间释然了,张大娘忍不住流下泪水,兄弟三人愧疚之余也主动上前安慰老人,与老人紧紧相拥在一起。

调解结束后,孙少民对门璐竖起大拇指:“感谢你们来现场进行调解,既解决了纠纷,又给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从庭前准备到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这次巡回审判用时将近5个小时。与判决相比,调解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是门璐说道:“每个看似家长里短的小事都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又有什么理由不尽心尽力呢?‘如我在诉’办好每个案件,尤其是关系群众利益的‘小’案,就是我作为法官的价值所在。”(见习记者 刘熠博 通讯员 刘军)

(责编:梁秋坪、温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