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首读及二读

发布时间:2024-11-01 11:32:57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社 香港3月8日电 (记者 刘大炜)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8日刊宪。特区立法会当日11时举行会议,以处理条例草案的首读及二读。

  条例草案共有212页,分为九个部分。第二至第六部涵盖建议的罪行及相关条文,其中叛国、叛乱等罪,最高可处终身监禁。此外,草案还对“国家秘密”作出定义,亦加入“公众利益”作为指明披露“国家秘密”的免责辩护。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会上表示,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简称“23条立法”)已耽搁了超过26年,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必须携手尽一切努力尽早完成立法。鉴于23条立法对于国家和香港具有必要性和急切性,行政长官建议立法会从速审议《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故立法会在行政会议通过草案后的次日召开会议,启动首读及二读程序,确保国家安全可以早日得到有效维护。

  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动议条例草案二读时表示,特区政府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是香港特区迈进建立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与执行机制的重要一步。他也对立法会及相关委员会的配合表示感谢,认为这体现了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动。

  邓炳强提到,草案中已清楚界定各项罪行,且订有适当的例外情况和免责辩护。各项罪行是以咨询文件为基础,参考公众咨询期间的意见作进一步细化及完善。草案也审慎考虑并制订执法权力、诉讼程序及其他完善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措施。此外,草案也完全遵守香港基本法对人权的保障。

  会后会见媒体时,梁君彦强调,全体议员必定上下一心,审慎审议条文,履行宪制职能,为国家和香港稳定发展努力。他有信心在完成制定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例后,香港可全力聚焦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根据香港特区制定法律的程序,条例草案须在立法会通过三读程序,才能制定成为法律。(完) 【编辑:钱姣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