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0 06:13:29 来源: sp20241110
■ 视点
近日,多名游客反映在江苏泰州动物园内发现两只奇奇怪怪的“熊猫犬”,有网友晒出的泰州动物园门票上确实印有“熊猫犬见面会”字样。据报道,该园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园里没有熊猫,这么做是想填补下空白。现在看的人挺多的,需要排队。”
泰州动物园的“熊猫犬”,其实是两只被染成大熊猫样貌的松狮犬。动物园将其照片与“熊猫犬见面会”的信息印上门票,其营销手段无疑是“成功”的,巧妙地利用了人们对大熊猫的喜爱,“填补了园里没有熊猫的空白”,一时观者如云。
但这一举措,也引发了公众对动物园营销底线的广泛讨论。从生物学角度,大熊猫、小熊猫、松狮犬是完全不同的物种。在动物园的对外宣传及其现场展示中,都应该准确地介绍动物的名称、特征与习性等。这是我国《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
而为了吸引眼球,将松狮犬染毛变“熊猫犬”的行为,有意混淆了动物物种定义的概念。虽然不至于一定让公众误认了大熊猫、小熊猫、松狮犬,却突破了动物园营销的基本底线。
给松狮犬染毛的行为,会对动物的皮肤和毛发造成损伤,这也引起了人们对动物福利的担忧。动物园是关于人与动物之间最重要的道德和伦理教育场所,本身就具有促使人们思考和讨论关于动物权益和人类对待动物方式的道德问题,促进社会对动物伦理的理解和反思的使命。
当然,动物园通过有效营销,创造更多的经济收益本无可厚非。但动物园是以动物保护为基础、以动物福利为前提、以科普教育为天职的。其任何举措不应以牺牲动物的健康和福祉为代价。
动物园不仅是动物的栖息地,也是人类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社会对这种关系的理解和态度。此事也提醒我们,在旅游营销和商业利益的驱动下,动物园的社会责任和科普功能更应被重视。
□徐斌荣(自然保护工作者)
来源:新京报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