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益维权诉讼工作暨公益律师座谈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12-01 01:33:53 来源: sp20241201

   中新网 北京1月12日电 题:投资者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益维权诉讼工作暨公益律师座谈会召开

  中新财经记者 陈康亮

  12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益维权诉讼工作暨公益律师座谈会召开。会议研讨了维权诉讼业务,表彰了优秀公益律师,汇集了司法审判、律师代理等各角度的专业智慧与真知灼见。本次会议共有来自上海、成渝金融法院和南京、苏州、杭州、深圳、宁波中级法院的法官参会发言,88名公益律师现场或线上参会。会议由投资者服务中心副总经理刘磊主持,党委书记、董事长夏建亭开场致辞,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黄勇总结发言。

  夏建亭围绕“以投资者教育为基础,投资者服务为创新,持股行权、纠纷调解、支持诉讼为特色”的投服模式,强调了维权诉讼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公益律师群体的参与和支持,希望与各方凝心聚力,推动维权诉讼工作走深走实。

  各法院专家提出关于虚假陈述侵权审判的思考和公益维权诉讼的建议。上海金融法院申诉审查及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研究室主任许晓骁提出,可合作推进普通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探索证券公益诉讼、探索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和丰富投保机构支持诉讼方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借贷审判庭审判员李喆表示,目前审理中面临虚假陈述行为证明难、案件疑难复杂争议多、诉讼主体增加和损失测算程序正当性有争议等困难,亟待研究解决。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审判员林银勇分享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与破产债权确认的协调衔接、非系统性风险测算争议等问题的观点。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陈颖分享了虚假陈述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智能化处理等工作举措,表达了与投资者服务中心协同推动代表人诉讼等的意愿。

  成渝金融法院综合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彭芳分享了关于司法审判疑难问题的思考,涉及多个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重大性中价格敏感性的判断、非证券市场风险的扣除等。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四级高级法官范志勇分享了关于追首恶、重大性、交易因果关系的裁判思路,表示将积极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代表人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工作。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莫爱萍提出,应强化司法和行政协同、推进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推动培育专业性评估鉴定机构。

  本次会议表彰了2023年度优秀公益律师。六名公益律师分获“优秀代理奖”(分析研究法律问题、庭审发言等办案表现优异)和“积极贡献奖”(参与征文投稿、制度研讨等投保工作表现突出)。获奖律师从普通代表人诉讼实践、免交或定额收取投保机构股东诉讼费用的建议、当事人承诺制度等不同角度,分享了办案经验与研究思考。

  与会各方一致认为,关于股东代位诉讼的诉讼费减免问题,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明确。投保机构发起的股东代位诉讼由案涉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具有一定合理性。

  黄勇总结时表示,投资者服务中心将积极选案办案,丰富维权诉讼实践;加强内外部协同,形成各方合力;加强协作,发挥好公益律师团智力支持作用,切实维护好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努力提振投资者信心,为打造一个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贡献力量。(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