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8:37:56 来源: sp20241227
没有谁能料到,业主想回到自己家里,还要看物业“脸色”。近日,家住上海市松江区新晟宝邸的顾女士反映称,她家从2021年6月搬来这个小区,门禁卡只顺畅使用了1年。从第二年起,小区物业擅自将是否缴纳物业费作为开通门禁卡权限和时长的依据,居民们不得不每个月专门跑一趟物业“续命”。而那些门禁卡失效的居民,在小区内几乎寸步难行,日常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上海广播新闻 1月15日)
站在小区物业的立场,用门禁卡逼业主交物业费,确实“好使”。但物业到底能不能这么做、是否涉嫌违法,还需认真检视一番。
从法律上讲,物业并没有权力把居民的门禁卡权限与是否缴纳物业费强行“捆绑”。翻看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业主是自己房屋的所有权人,进出家门是最基本的权利,让业主进不了自己的小区和楼门,是赤裸裸地侵犯他们的合法物权。
诚然,小区物业管理着门禁卡系统,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在业主开通门禁卡权限问题上“说了算”。门禁卡开通权限,是实现物权的必要途径,如果门禁卡权限受限,业主的物权也就名存实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物业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他们只是根据有关合同协议,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在它的权限范围内,并没有把业主拒之门外的权力。
说到这里,可能小区物业会忍不住埋怨,如果不这么做,业主欠着物业费不交,他们该怎么办?这其实是另一种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得很清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对于不履行义务的业主,小区物业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相比之下,在门禁卡权限上动歪脑筋,看似“方便”,其实已有触碰法律红线的风险。
当然,也不能忽视这起风波中的深层原因。据当地居民反映,小区内存在非机动车大面积乱停放、电梯维修不及时、保洁工作不到位等问题,面对居民们希望整改的诉求,物业的不作为以及管理缺位,引起了他们不满,所以才拒交物业费。老实说,这种“拒交物业费”的反抗模式,并不符合法律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中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光明正大地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要求小区物业实施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一个法治社会,各方都应具备法治意识,而不能“任性而为”。经过这起风波,小区物业应检视拿门禁催交物业费的侵权做法,而业主们也应找到更契合法律规定的维权之道,也唯有在法治的轨道上,双方关系才能更加稳定、和谐。
刘婷婷 来源:中国青年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