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笔大额转入资金引起检察官注意

发布时间:2024-11-25 06:00:17 来源: sp20241125

一起常见的“仙人跳”式敲诈勒索案,背后竟挖出一个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区域分布广的恶势力团伙。

“当时他们把我银行卡里的钱都弄走了,还让我从某网络平台借了5万元给他们,我那个月都没有办法生活了,直到前不久我才分期偿还完这笔借款。”被害人范某回忆起三年前被敲诈的噩梦,至今仍心有余悸,“我很害怕他们来找我,他们说知道我家地址,那段时间我都不敢接陌生电话。”

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获悉,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上述恶势力团伙7人已先后获刑,在该院检察官何泽华于7月8日收到团伙成员冯某的二审裁定书后,目前7人的判决均已生效。

“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了冯某的上诉并维持原判。这伙人共敲诈勒索47名被害人,涉案金额累计达73万余元,等待他们的将是铁窗生涯。”何泽华向记者详细介绍了该案的来龙去脉。

2022年11月,大兴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仙人跳”式敲诈勒索案时,犯罪嫌疑人王某对敲诈白某3000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王某既认罪认罚也愿意退赔,表现出寻求从轻从快处理的强烈意愿。

犯罪事实清楚、涉案金额刚达到刑事追诉标准,这起敲诈勒索案件看似简单寻常,但一个细节却引起了办案检察官何泽华的注意。

“相关证据显示,王某与同伙‘三哥’共同实施了敲诈,二人分工明确、配合娴熟,离开案发现场前,王某甚至还删除了被害人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何泽华说,但王某对在逃“三哥”的身份信息和行为始终闪烁其词,“我怀疑王某与‘三哥’并非第一次作案,可能还隐藏着更多的同伙。”

检察机关在决定先行批准逮捕王某的同时,重点引导公安机关追捕未到案的犯罪人员,并以王某的资金流转作为调查方向。随着办案的深入,检察官发现像范某这样招嫖后被同一团伙敲诈的被害人还有很多,他们均是遭遇了“仙人跳”式敲诈勒索,一个成员固定、分工明确、作案多年的敲诈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通过梳理王某名下十多个银行、支付平台账户近年来的交易明细,多笔深夜时分的大额转入资金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经过梳理,检察官发现这些被转入的资金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流向了多个较为固定人员的账号。

“据此,我们逐步锁定了该敲诈团伙的其他成员身份。”何泽华告诉记者,2023年1月至9月,敲诈团伙的老板“三哥”陈某等6人先后落网。

团伙成员落网了,要对他们提出准确的量刑建议,还必须确认犯罪事实。最终,检察机关通过对敲诈款来源的反向追溯,并在全国多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47名被害人逐一被查找到。除报案人外,检察机关据此追加了46起犯罪事实。

检察官经过证据审查发现,自2019年6月起,陈某、王某等人组成敲诈团伙,在网络社交平台上发布招嫖信息,与被害人约定时间、地点及金额,并将卖淫女送往指定地点,随后以举报、上门滋扰等相威胁,恐吓被害人并勒索钱款,所得赃款按固定比例向参与敲诈的人员进行分配。这样的团伙作案模式一直持续到2022年8月,三年多累计涉案金额达73万余元。

据了解,由于陈某、王某等7人形成分工明确、互相配合的固定犯罪团伙,采取以举报或暴力相威胁的方式向47名被害人勒索钱款,作案次数多、时间跨度长、区域分布广,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被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团伙。

2023年8月21日、11月16日,大兴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先后将陈某等7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分别对陈某等7人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十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冯某不服,于今年2月18日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检察日报

(责编:马昌、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