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09 10:00:34 来源: sp20241109

  本报讯 (记者 吁 青 通讯员 潘宝毅)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推进会,广东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全省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和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助推诉源治理,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

  会议指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加强基层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司法为民、注重调解、重在“抓前端、治未病”等理念,是人民法庭工作在理念、机制、方法、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升级和优化。

  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好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中的独特优势。要以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为契机,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多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解纷工作大格局。要坚持前端治理,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政法单位、自治组织对接,主动融入、支持基层组织开展基层治理创新,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格局中的基础性作用,把诉调对接的“调”进一步向前延伸,加强对人民调解常态化业务指导,让人民调解、社会力量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责编:马昌、薄晨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