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好的家庭教育照亮孩子成长路

发布时间:2024-11-01 14:44:20 来源: sp20241101

原标题:【新闻随笔】让好的家庭教育照亮孩子成长路

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提示书、家庭教育指导令2376份,对1545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912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的一组数据引发广泛讨论,“依法带娃”等家庭教育话题再次进入舆论视野。

家庭教育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安宁幸福,是家事也是国事。自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全面开启“依法带娃”新时代。同年1月6日,湖南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发出该法公布实施后的国内首份家庭教育令。202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发布《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要求等。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两年多来,家庭教育指导落地生根,不断趋细趋实,促进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政策的引导和示范效应日益显现,“依法带娃”不断成为社会共识,推动未成年人安全网织密织牢。

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实施,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我们协同共育,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依法带娃”是父母的必修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充分认识到孩子是独立的个体,尊重孩子的权益、尊严,关注孩子的个性差异和内心需求,挖掘孩子的内在动力和发展潜能,支持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父母也是孩子最坚实的依靠,要和孩子形成深度而亲密的共情,建立良好的沟通,进入孩子的内心世界,倾听孩子的真实想法,不断增进亲子关系,让家成为孩子最坚固、最温馨的心灵港湾。正所谓“言传不如身教,身教不如境教”,家长要注重以身作则,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让孩子在健康、积极的环境中成长。

在目前的实践中,司法机关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大多针对的是存在失责行为的父母,要求其纠正错误。事后追责当然必不可少,但如何加强事前沟通和指导也同样重要。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人民法院探索通过“课前调查+法庭授课+不定期回访”三步走方式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指导的覆盖面和效果。还有的地方依法为离婚纠纷案中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双方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领域的合法利益。对没有失责行为的父母,采取发放家庭教育提示书等柔性形式,传递出保护未成年人的信号。

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离不开协同共育,应持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司法、教育等部门以及妇联等群团组织都各自具有专业优势和资源,能够实现更好的资源联动和行动协调,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注入更多力量。各地可探索建立专门的家庭教育指导机构,聚焦家庭教育新情况、新问题展开研究,参与推广科学教育方法,培养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以满足不同家庭个性化、精准化的家庭教育服务需求。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也责无旁贷,应畅通途径加强家校沟通,通过家长课堂、专家讲座等方式,助力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素养与能力水平。

(作者:李 娜,系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黑龙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责编:李昉、孙竞)